市民王先生咨询: 失业后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7-03-23 15:05邵阳新闻在线 张洋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张洋)3月12日,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民情直通车栏目接到市民王先生咨询称,失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不知道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关流程是什么?

王先生介绍,他在市区一家阀门厂上班,由于厂子效益不好,今年裁掉了大批车床工人,王先生也在其中。失业后,王先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待业在家没有收入,经济非常困难,因此想咨询下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1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到,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

目前我市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5%,即每月875元。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可领取时间为4个月,以后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可领取时间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同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在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资料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

随后失业人员会收到《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失业人员需要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并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等资料。

针对王先生的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可自行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失业前单位有没有为他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有多长。王先生如果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之前的用人单位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王先生则可以联系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资料自终止合同15日内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王先生可凭《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限期为60日。

同时,王先生还可以到邵阳市就业服务大楼咨询相关就业政策和参与每周五的招聘会来提高再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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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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