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图方便停车被处罚

2017-12-15 09:18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罗俊)12月9日,洞口县网友赵先生向邵阳新闻在线网(www.shaoyangnews.net)反映称,9月20日下午,他开车到洞口县桔城路一家银行办事,由于时间匆忙,为了图方便将车临时停放在银行门口。两天后,赵先生收到了车辆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我的车辆违法行为代码是1039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赵先生表示,当时自己将车临时停靠在银行门口后,没过多久就驶离了,这张罚单开的有点“冤”。

12月10日,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网友赵先生办事的这家银行地处县城桔城路与文昌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是本县车流、人流量最大的路口,极易发生交通堵塞。

“为了方便群众到银行办事,我们在该银行的右侧,文昌路的北侧,距十字路口约为60米处,施划了专用停车位。”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2款规定:“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该银行位于交叉路口,赵先生将车停靠在了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地方,就算是临时停车,也不允许。

“我们在桔城路、文昌路主要位置都设立了相应禁停标志牌。但是经常有个别驾驶员为了赶时间,图个人方便,将车辆停在路口的行车道上,去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造成人为交通堵塞。对于该类交通违法行为,我们现在采用两种查处方式,一是使用该路口的电子警察进行自动拍照抓拍;二是在该路口安排民警进行执勤拍照查处。”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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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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