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互联网平台和账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网信办: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市互联网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互联网平台和账号信息内容建设与管理应用情况,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市网络依法安全运行。根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平台和账号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8月13日至9月13日。
二、调查登记对象
(一)互联网网站调查登记对象为邵阳市辖区内对外发布信息的所有网站。网站类型包括:经国家或网信部门许可,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新闻类网站;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设的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政务类网站;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类网站;其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网站。
1、网站的系统维护权及服务器由本单位内部管理的,或系统维护权由外地提供服务器托管的;
2、网站名称包含本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名称(别称)或其他显著本地特征的;
3、各级互联网平台在邵阳开设的网站频道、分站、工作站、记者站、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网站,或者以其他商业合作方式开展相关业务的网站及机构。
(二)互联网账号及其他网络平台调查登记对象为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今日头条号、搜狐号、网易号、一点资讯号、天天快报号等网络账号以及移动客户端、论坛社区、贴吧等网络平台。
1、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设的以发布政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今日头条号、搜狐号、网易号、一点资讯号、天天快报号、网络直播、移动客户端、论坛社区、贴吧等网络账号及网络平台。
2、市内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今日头条号、搜狐号、网易号、一点资讯号、天天快报号、移动客户端、论坛社区、贴吧等网络账号及网络平台。
3、社会组织或者其他团体开设的以发布社会信息或者业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商业性质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今日头条号、搜狐号、网易号、一点资讯号、天天快报号、移动客户端、论坛社区、贴吧等网络账号及网络平台。
4、个人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今日头条号、搜狐号、网易号、一点资讯号、天天快报号、移动客户端、论坛社区、贴吧等网络账号及网络平台。
5、以邵阳、宝庆、昭陵、各级各部门等区域内地名、单位名称、人名冠名开设的网络直播、论坛社区、贴吧、留言板等网络账号及网络平台。
三、实施方法
全市互联网平台和账号调查登记工作采取统一工作平台、按级负责、调查登记对象主动登记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经开区、市直机关各单位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管辖的各类互联网平台和账号的调查登记和报送工作。市网信办负责全市各类互联网平台和账号的调查登记和汇总工作。调查登记对象原则上到所在县市区网信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登记,也可直接到市网信办登记。
四、相关要求
(一)凡符合调查登记范围的各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及以辖区地名、人名、单位名称(别称)开办的各类互联网平台和账号,均应主动配合调查登记,主动接受网信部门管理监督。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邵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互联网平台和账号调查登记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政务类互联网平台和账号登记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复印件,个人类互联网平台和账号调查登记需提交开办主体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类型分别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2、3),于9月13日前将调查登记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报送相应的网信部门(见附件5),也可以将调查登记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扫描、拍照后,与电子版调查登记资料(以互联网平台和账号名称命名)一起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相应的网信部门(见附件5)。
(三)互联网平台和账号调查登记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集中调查登记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互联网平台和账号应在开通30天内主动到属地网信部门进行登记,接受管理监督;互联网平台和账号在运营过程中有修改信息、变更功能、停止使用、注销等情况的,应在更改后30天内主动到属地网信部门进行登记变更,接受管理监督。对拒不接受属地管理的,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谈通报。
中共邵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