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可勇决定逮捕

2021-04-30 16:52邵阳长安网

邵阳长安网讯 株洲市攸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可勇(副处)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株洲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4月30日,邵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可勇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可勇简历

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攸县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

2003.01-2007.12攸县上云桥镇党委书记

2007.12-2009.12攸县党委党校校长、党总支书记

2009.12-2011.12攸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1.12-2015.06攸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5.06-2015.07攸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

2015.07-2020.11攸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11月2日,被免去攸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2021年4月27日,被开除党籍。

分享到:
责任编辑:张洋

图片新闻

更多>>
Copyright © m.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