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兹定于召开股东大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9:00-12:00,请提前半小时办理报到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会议延期,将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金利华大酒店5楼会议室
(地址:邵东市金龙大道,百度导航“金利华大酒店”)。
三、出席人员
(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17∶30前,在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成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
审议事项
1.《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确认定向募股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净资产确认书的议案》;
2.《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决定向募股购买不良贷款的议案》;
3.《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出资购买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4.《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拟定向募股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募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审议募股说明书的议案(修订稿)》;
7.《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定向募股工作方案的议案(修订稿)》;
五、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30前。
(二)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提交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湖南邵东农商银行股东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回执,邮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或扫描发邮件至100223468@qq.com(送达时间需在2023年8月10日17∶30前)。出席会议时,已办理登记的参会股东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到参会。
如股东未在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办理出席会议登记,视同放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本行股东大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相关材料置备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欢迎各位股东查阅使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本行暂停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三)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参会费用由股东自理。
联系人:申先生15211980167;
电子邮箱:1002234608@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邵东市金龙大道585号。
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