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前,在革命圣地西柏坡立下了六条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这六条规矩虽然简单,却透露出中国共产党人对自身、对形势、对未来事业的清醒认识和严格要求。
作为党员,“举头三尺有纲纪”,党规党纪是永不结业的必修课。《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的道德标准和纪律约束,这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的基本规范,必须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逐章逐条、逐字逐句研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中的内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是成长进步道路上的“安全带”。必须要心存敬畏。一名党员只有敬畏党规,胸中才有定盘星,做人为官才有标准要求,就会思则出自理智、做则有所顾忌、行则不越法纪。党员干部要时刻绷起党规这根弦,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都要想到党章党规是怎样规定的,条令条例是怎样要求的,不断将严守党规内化为内心深处的党性观念,外化为生活习惯和工作规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党员干部要以自身的行动带动身边同志贯彻落实。要坚持依规用权,自觉做到遵守规定不打折扣、民主决策不搞特殊、公正用权不谋私利;要坚持言行一致,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面子里子”一个样;要追求高雅情趣、纯洁生活圈子,牢牢守住交友底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初;要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我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当好践行党规的模范表率。
作者:陈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