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肖惟丹 何礼梅) 9月29日,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过指派新宁县行政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据悉,唐某因不服新宁县商务局作出的《问题反馈答复处理决定》,向新宁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受理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查明申请人唐某系残疾人且家庭经济困难,同时,被申请人新宁县商务局也有调解意向。于是,新宁县复议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宁县行政争议专业调委会调解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将该案件委托指派给新宁县行政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随后,新宁县行政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被申请人新宁县商务局的局长文苑到场参加调解。调委会调解员李涵喆、邓昌洪均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通过理清双方争议焦点、释法说理等方式,逐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妥善化解了该起行政争议。
这是一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调解妥善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调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进行平等交流沟通的有力手段,促进了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为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争议的能力必将得到进一步的锤炼和提升,推动整个行政机关进一步严格执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今年以来,新宁县复议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复议案前、案中、案后调解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
下一步,新宁县复议办将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对适宜使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的问题的行政纠纷,坚持应调尽调、即收即调,做到高效复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创建,以更优更实的司法行政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