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儿子死在父亲皮带下 折射出父母法律意识的淡薄

邵阳新闻在线2012/12/31 11:28:41 分享到

  前晚,深圳龙岗坂田街道发生一桩惨剧,男子郑军鹏用皮带“教训”6岁的儿子,致其送院抢救无效身亡。目前郑军鹏已被龙岗警方刑拘。(12月30日《南方都市报》)

  父母虐待孩子的事件,媒体时有报道:广州花都区的女孩阿俊被母亲割掉双耳,云南6岁男孩因没写作业被父亲殴打后活埋致死,深圳8岁小童被母亲呛死后焚尸,同安3岁女童疑遭亲生父母虐待致死,常州一父亲残忍地将自己8个月大的亲生儿子扔进了河里……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笔者感到痛心和愤怒!

  父母或因为家庭矛盾,就拿孩子撒气;或因为孩子“不听话”,就将孩子活活打死……可狠!几个月、几岁、十几岁的孩子,像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可还未绽放芬芳,就已凋零,可怜!

  “虎毒不食子”,这些父母比“虎”还毒啊!他们对孩子生命的不尊重,对孩子教育的不负责任,法律意识如此之淡薄,可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教育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孩子犯了错,父母教育是应该的,但应注意方式方法,应把握一个“度”,要考虑孩子的身心承受能力,更不能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孩子死在亲生父母手下,除了父母脾气暴躁、教育方法不当之外,父母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是酿成悲剧的一大原因。在他们眼里,法律根本不算什么,认为“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哪怕是将孩子“教训”死了,或是活埋了,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把教训孩子致死完全当做自己家务事来对待,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甚至是自己豢养的牲口,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糊涂啊!

  在当今法治社会,培养公民的法律观念,已经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必修课。只有我们掌握了更多法律知识,明白了自己行为的后果,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