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强制员工买即将过期药品属“损‘工’肥‘司’”

邵阳新闻在线2013/01/05 20:27:45 分享到

  “即将过期的药品,从药房货架下架后强行摊派给我们员工,我们怎么处理?”近日,滁州市百姓缘大药房员工反映这样一件烦心事。滁州市百姓缘公司董事长吕志贤称,公司确实有将药品卖给员工的做法,但这只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1月4日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XX佬买药,卖不脱自己吃。”如今这句俗语在滁州市百姓缘公司得到了印证:药房强制员工买即将过期药品。

  “近山吃山,近水吃水。”这是某些单位为员工解决福利的一种方式,可还没听说过药房强制员工“吃药”的,今个算开眼了。好在该公司卖的是“人药”,如果是兽药或农药,那员工可惨了。

  药房进的药卖不完,即将过期,应该退回给制药厂或销毁,怎能强制员工购买?这是药,不是食品,员工吃不了这么多。就算员工想法设法将这些药品消耗掉(自己吃或廉价销售),那对自身或他人身体绝对有害,因为这是药品,且是即将过期的药品,怎能随便乱吃?亏该公司想得出,还说“这只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并非强行摊派,也不存在违规行为”。说穿了,药品要过期了,公司怕损害利益,所以将损失转嫁于员工,这是一种“损‘工’肥‘司’”的做法。

  买卖公平,是我们共同遵循的市场规则,强买强卖,是一种违规行为。员工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才一千多元,加上奖金也不到两千元,每个月都要花近百元购买公司即将过期的药品,这不是损害员工利益吗?员工慑于公司威力,甘吃哑巴亏,敢怒不敢言。

  强制员工购买公司物品的,不止滁州市百姓缘公司,如今许多销售公司,由于销量低,物品积压严重,就以物品作为工资或福利发放,员工用不完、“赖”不脱,哭笑不得。

  希望有关部门治治这种乱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