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有多段论述。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又如“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都是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规律的前提下,对政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界定。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字,即“退、简、放、转、立”。
第一个字是“退”,就是政府退出对资源的直接配置,退出对企业的直接干预。
政府退出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就是由原来的直接决定资源配置的位置上退出来,让渡给市场去起决定性的作用。政府主要通过制订政策和法律等资源运作规则,对各种社会资源配置的流向、结构和退出等进行合理引导,以形成有效的资源配置秩序。在运作方式上,政府要退出对资源的直接经营管理,而转变为政府集中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退出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就是政府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企业经营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施。
第二个字是“简”,就是简化行政审批制度,精简机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每多一次行政审批,就是多一道关卡,既影响了办事效率,又可能存在权力腐败。所以,党中央、国务院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抓住了问题的症结。
精简机构就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第三个字是“放”,就是指放权,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中央向地方放权。
政府向市场放权,是在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经济管理方式由管微观、管审批、管短期向管宏观、管监管、管中长期转变,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
政府向社会放权,就是要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矛盾中的作用。要向社会公益组织放权,要给社区更大的自治权。
中央向地方放权,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责划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第四个字“转”:就是指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
转变思想观念。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很多的改革已经聚焦到政府职能的本身。要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打好政府职能转换的攻坚战。
转变政府职能。一方面需要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职能;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发挥对经济活动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弥补市场本身的不足。
转变管理方式。就是政府要从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从主导资源配置向引导资源配置转变,从直接管理经济社会向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变。
第五个字是“立”:就是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制体制。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予以保留,不符合的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经济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条件成熟时,通过人大把这些政策上升为法律。
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对现有的机制体制进行清理,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予以保留,不符合的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修改和完善。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优化政府部门权力结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的服务型政府。
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层面,既要做好政府职能的减法,即“退、简、放”,同时要做好政府的加法,即“转、立”。其中“退、简、放”是改革的突破口和出发点,而“转、立”则是改革的目的和落脚点。这五个环节要相互衔接,如果在进行“退、简、放”的同时,没有“转、立”的跟上,就会出现政府职能运行的空档,从而影响到改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