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十八大以来已有19名省部级官员被查,19人中除李春城为2012年12月被查外,余者皆于今年“落马”,亦即,2013年以来被打掉的“老虎”共为18只。(新华网)
孔子说,君子至少应该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这里的“畏”,并非是畏惧、害怕,而是指敬畏。
邓小平同志曾说,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所谓“怕”,就是敬畏。
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领导干部要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三畏”为官员从政划定了“红线”。十八大以来,高官连环落马,贪官浮出水面,数量之多、频率之高,实属罕见。“老虎”被打的背后,隐射的是高管们缺少敬畏之心,其后果自然是受到法纪的惩处。近期湖南3709名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红包主动上缴红包礼金4667万元,正是出于敬畏之心。领导干部常怀敬畏之心,不仅关乎做人的操守和品行,更关乎党性修养和党风党纪。
敬畏组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敬畏组织,就要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管理约束之下。“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及时清除自己心灵上的尘埃,自觉抵御歪风与邪气,不断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敬畏组织,就是要全心全意依靠组织,为党的事业而奋斗,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对领导干部来说,组织是干部的“家”,离开组织的栽培,干部就失去了成长的空间,失去了坚强的后盾,甚至被“四风”侵蚀。
敬畏法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是“规矩”,不守“规矩”,就会遭到律法的惩罚。路无规不畅,国无法不宁。敬畏法纪,才能做到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是干部基本的道德底线,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18只“老虎”把法纪视为限制自身权力的"枷锁",甚至对党纪国法视而不见,齐齐落马就是不守“规矩”的下场。敬畏法纪,才会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干部应当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培养自觉守法的习惯,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规矩”,坚持“三日自省吾身”,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只有敬畏法纪的人,才会谨慎行事,才不会心存侥幸,才不做违纪乱纪之事。
敬畏人民。人民为水,党作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人民之所以选择中国共产党,是因为共产党敬畏人民,为人民当家作主。敬畏人民,就是要弄清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找准自己在群众中的位置。人民为水,党作鱼,“干群鱼水一家亲”,要由敬生爱,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才能做到以人为本,以民生为重,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前走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领导干部正应该接地气,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这才是真正以被实际行动践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立党宗旨。
古人云:“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有所畏,还要“有所为”。“有所为”就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中,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谦卑的姿态和务实的作风,做人民群众的公仆,为人民群众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