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广大农民的经济收入稳步提高,外出务工的农民受城市生活意识形态的影响,农民改善自我居住环境的能力增强。农民手里有了钱,最迫切的愿望就是修房造屋,于是,各地农村掀起了建房热潮。但令人忧心的是,农民在建房施工过程中却屡屡发生安全事故,笔者在今年春节期间的调研中发现,邵阳县某乡镇在2013年的11月前后,就接连发生了三起农民建房各死亡一匠工的事故,有的还因经济赔偿问题引发新的纠纷,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沉重的损失,成了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不和谐因素,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改善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监管制度,势在必行。
农村住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引发事故的原因
一是农村建房的承建者多数是无施工资质的个体工匠,修建房屋全凭经验,技术差、施工装备简陋,施工过程不遵守科学的建设规律,片面追求利益而偷工减料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对2012年邵阳县岩口铺镇在建的212栋民房安全施工工作检查时,发现近60%的民房承建商或包工头等泥水工匠均无资质。建房户和承建商安全意识不强,对建房中易发生伤亡事故重视不够,不设安全网,不发安全帽,不设脚手架或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人员随意走动等问题,不断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纠纷。
二是农村建房口头合同多,书面合同少,安全设施、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经常未被提及,房屋建设无保障;且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建房户、承建者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事故责任认定较为困难。2013年,我们随邵阳县五峰铺镇安监站对在建的60栋民房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时,发现其中超50%的建房合同为无效合同。承建商技术水平较差,作业工人大多数来源于“四无型”施工队,即无资质、无图纸、无专业技术、无完整安全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纠纷。
三是农村建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往往一个管理者身兼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多职,软件资料或是没有,或是不到位,并且大量存在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无操纵资质上岗作业的现象。同时,乡镇安监站作为基层一线监管职能部门,对农民建房基本上是无管理和监督,或是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处于放任状态,常常顾此失彼,做不到面面俱到。2013年,邵阳县岩口铺镇某村打工者将新建的房屋进行装修中,雇请的一名泥水工在一楼(地面)进行粉刷施工时从架上摔下来致死,教训惨重。
四是农村建房的发包方基本上都是房屋的所有人,即农民,他们的建房资金来源于政府补贴、打工收入、种植养殖、银行贷款等,资金量并不充沛,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高额赔款让建房户无力应对,伤残工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和应有的赔付,相关家庭都有可能因此而返贫,给社会和谐带来严重的隐患。如邵阳县某村一残疾低保户在政府惠民政策和亲友大力支持下的改造危房中出了安全事故,由于建房户特别贫困而无支付能力,致伤亡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改善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监管制度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要求,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确保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必须改革传统的农村建设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的指导与监管责任,同时,探索农村建设管理新的有效途径,做好广大农村房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符合农村建房特点的监管体制和机制。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首先就要改革理顺监管体制和机制,积极探讨建立符合实际的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将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农村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现有行政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创新监管方式,将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融入农村建设管理的过程之中。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政府职能部门要依靠乡镇基层组织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讲解建房安全知识,向农民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利用生动的图片或黑板报形式使农民了解如何防范建房中的不安全施工行为,增强农民安全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线。为了建房,农民可能要花上数年的积蓄,甚至是一代或两代人的血汗钱,有的还不惜负债建房。因此,我们要帮助农民构筑“安心房”,经常向农民群众宣传建房安全知识。
三是加强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应当成立农村建房安全监督指导小组,以为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建房户应指令改正。对于因人为不重视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经济与行政上严厉追究责任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事故苗头,确保施工安全。把好从业人员的准入关,从人员素质上确保农民建房时的安全。做到安全意识常有、安全措施常抓,安全设备常配,安全上岗平安。确保工程质量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引入强制保险制度,农村建房事故频发,赔偿较为困难,可尝试在农村建房中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建房户或承包人必须为建筑工人投保意外险,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