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两所幼儿园近日被发现违规给园内儿童集体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事件所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无疑同样令人心惊。(3月14日新华网)
“病毒灵”是一种处方药,一般建议成人服用,因为这种药在出厂的时候没有做孩子的临床试验,药效不确切,所以不推荐孩子使用。此事件中园方长期给幼儿集体服用“病毒灵”而外人不知,暴露出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存在盲区,凸显医药监管部门的乏力。
按照2010年原卫生部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保健室,负责保健和卫生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需要取得《医师执业许可证》《护士执业许可证》,且必须在从业机构所在地卫生部门注册,方可从业。据了解,枫韵幼儿园保健医生黄某所持有的从医资质证明只是一张由广东省有关部门发放的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并没有在枫韵幼儿园所在的区卫生部门注册。而这样的“江湖医生”竟敢随意给小朋友开处方药服喂,胆子也够大的。再说,“江湖医生”从购药到保存直到最后给孩子服用,竟“畅通无阻”,无人监管,凸显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卫生保健的监管短板。
要补齐幼儿园监管这块短板,最好是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让每个儿童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其次是严把幼儿园的审批关,关停不合格幼儿园。现有的幼儿园大多是民办的,有的是托关系批下来的,有的是“黑”幼儿园,其硬件、软件往往很难达标。三是加强对幼儿园保健医生准入的监管,让“德才兼备”的医师担任幼儿保健医师,让那些没有资质的“江湖医生”进不了医师队伍。四是教育、卫生、医药等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要事后监管,要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