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戒烟”必须从青少年抓起

邵阳新闻在线2014/03/21 09:35:33 分享到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在世界各地每8秒钟就有一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每年有近500万人因吸烟致死,吸烟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致死因素之一。

  未成年人吸烟不仅对身体危害大,更重要的是容易养成不良习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去搞钱,容易诱发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有些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

  未成年人吸烟还容易诱发不良交友,一些学生三五成群地在一起吸烟,并以此为乐,来对抗家庭、学校、社会的正面教育。此外,吸烟的未成年人还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国是一个烟草大国,目前吸烟人数约为3.5亿,是世界吸烟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在控制未成年人吸烟这个问题上,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于2003年11月10日签署了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一公约已经于2005年2月28日正式生效。据了解,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制定了完善的禁烟法律,吸烟率正以每年平均1.1%的速度下降,尤以美国、瑞典、挪威等国家下降幅度明显。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于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没有明确而具体的法制措施。只有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提到了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非常注重国家、社会、有关单位和学校对未成年人吸烟危害的宣传教育,倡导大、中、小学生不吸烟,明确指出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的责任,并且希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教师通过表率行为影响学生不吸烟。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在我国,未成年人吸烟率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开始吸烟的年龄在下降,每天有8万左右青少年成为长期烟民。这种状况令人担忧,如果任其自然,国民的身体素质将受到严重的威胁,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以,严格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已势在必行,不可等闲视之,必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来遏制青少年“烟民”的增加,为此,2014年1月29日,教育部发出了全国学校“禁烟令”,明确规定:“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

  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