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意 才能把实事办好

邵阳新闻在线2014/04/25 15:07:46 分享到

  近日,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郭开朗在张家界、益阳调研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党的干部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把为人民谋福祉放在心里、扛在肩上。做到按群众意愿办事、办群众得实惠的事,深入到普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中去,实打实地为他们解决困难,把党的政策和温暖送到他们心窝里。(湖南日报4月18日)

  尊重民意,才能把实事办好;顺应民意,才能赢得民心。《荀子•王制》中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者载舟,水者覆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大至一个朝代的政权,小至一个政府的官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否融洽和谐,能否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是关系自身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甚至连唐太宗李世民也深谙“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的历史规律,所以他说,“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古人尚且如此,况今人乎?党员干部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把为人民谋福祉放在心里、扛在肩上,都要把群众的意愿放在心里,留在脑中。

  尊重民意,不是一句空话。任何时候都要明白“搭一次花架子,就把群众心伤一回;走一次过场,就与群众的距离远一分”。然而,在少数干部眼里,老百姓关心的净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不得台面;而他们所关注的,都是“工程”、“项目”之类的“大事”。即使在为群众办实事,多体现的是长官意识,而没有遵循民意。这样“作秀”的恶果,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贴的是干部脸上的金,失掉的是人民群众的心。

  尊重民意,不是盲从民议,也不是曲解民意,还得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乎民意,顺乎民心,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欢迎。否则,即便心中装有群众,“强扭的瓜不甜”,“好心”也并不一定能办成好事。令人担忧的是,时下,在一些地方,频频上马的高污染、高耗能的违规项目,层出不穷的“路边工程”、“风光工程”,还有屡屡冒头的五花八门的“公祭”活动、“国际XX节”活动等,往往打着招商引资、繁荣地方经济等幌子,实质还是违背民意、民愿的“比面子”、“赛政绩”的短期经济行为。这些故意曲解民意的做法,其根源在于“家长式”作风作祟,把“官意”凌驾于“民意”之上,这样就难免不办错事和蠢事。

  做人得有底线,其一便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亦勿施于人”。这是孔夫子的教诲。同样,为政也要有底线,要做到“官所不欲,勿施于民;官所欲,亦勿施于民”。只有在感情上亲近群众,淡化“官念”,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才是群众欢迎的工作作风,才能设身处地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样的实事才能真正办到群众心坎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