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网友"iamsirJ"发微博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对一周旷铺(夜不归宿)三次及以上的学生进行“体罚”,例如做蛙跳、深蹲等,而且还让学生夜间替生管值班至凌晨两点。校方回应,惩罚是出于学生安全考虑,让学生意识到犯错误的严重性。(4月17日中国新闻网)
笔者看此新闻,网上百度一下,网友唇枪舌战。不知道网友们是否注意到一个问题,社会对教育指责太多,一旦校园发生事情,就会闹的沸沸扬扬。何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心里很清楚,目前学校与教师在社会上确实属于弱势群体。
作为一名教师不是为自己辩护,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对一周旷铺三次以上的学生进行惩罚,是很有必要的。绝对不是简单的“体罚”,是在保护女孩子的安全。其一学院是在学生范错误三次以上的基础上采取的行动!给了范错误的学生充分改正的机会,但是学生仍然重范。
我们有一句俗话:三句好话当不了一马棒。当然这句话有点偏颇,但是也有其存在的科学方法。对于一些学生记忆力太差,自制力太弱,适当的给一些教训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二女子职业学院的学生是女生,在外过夜相对来说危险系数比男孩子要多得多。甚至有失去宝贵生命的可能。而女子职业学院针对她们的安全隐患采取一些做蛙跳、深蹲的处罚,是完全在教育的情理之中。家长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学校,学校就是直接的监护对象,就应该做到照顾学生、承担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管学生受到了蛙跳之苦,但是生命还是比较安全的。其三让违纪学生夜间替生管值班至凌晨两点也不为之过。
笔者从网上得知,违纪学生需要从凌晨十二点一直值班到凌晨两点,只有两个小时,值班的任务只是督促其他宿舍关灯,宿舍内不要吵闹,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她们在履行生管老师的职责,让她们体验老师的辛苦。据该院副院长苏萌娜说,处罚措施是为了让学生意识到犯错误会很麻烦,教育学生按时回宿舍休息,减少旷铺率,进而降低对其他学生夜间休息的影响。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不惩罚的办法只是对破坏分子有利,如果学校中没有惩罚,必然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
“凡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义务。”学校为了保证教育的有效性和教育工作的有序展开,在必要的时候必须使用惩罚,惩罚具有其他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