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杀害室友的林森浩应当严惩不贷

邵阳新闻在线2014/05/12 14:49:33 分享到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5月7日《法制晚报》)

  这份由65位复旦法学院学生、35人复旦医学院学生、另外77个复旦其他学院学生连署的《求情信》,既不被受害人的家人所接受,也在门户网站上遭遇了众多网民的强烈批评。当代大学生如此同情投毒杀人犯,说明了这些大学生法制观念不强呀!室友投毒杀人,罪孽深重,影响恶劣,民愤极大。

  毒是姓林的亲手投的,我们可以猜想他的目的不止是想毒死黄洋一个人,因为当时同住宿舍的还有其他人,只是黄洋当时以为饮水机的水有问题还把下了毒药的水倒掉了,将饮水机的水箱清洗了,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当时黄洋没有做那件事,那现在肯定死的是两个,三个人。这种凶残,远超过当年给朱令投毒的人。

  杀人偿命,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难道说复旦大学的高材生,何况还是法学专业的不懂?你们肯定不是法盲!只是感情用事罢了!如果说,同情可以保护杀人犯的性命,法律就是一张白纸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就没有法律保护力了,我们都会面临着各种威胁。对故意杀人犯,罪当严惩,岂有此理同情呢?

  不要以为读了不少书,就可以给社会戴罪立功。殊不知,有文化的流氓更可恶,有知识的犯罪分子作案更加隐蔽,让社会更加恐怖。林森浩虽然有知识有能力,但道德品质恶劣了,还能给社会留下什么?

  不要以为替黄洋尽孝,就可以给林森浩的判刑,这样的幼稚无知,完全是经不起法律质问的。同样是同学,对于死者的无辜,他们的亲属是什么样的悲痛欲绝,难道说是尽孝就可以弥补的?儿子不在了,父母亲失去了一生的依靠。心灵的阴影无法挥别。黄洋父亲拒绝了请求,就是严正的驳斥。

  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这样的请求,真是贻笑大方,让人感叹。笔者以为,这样的请求信一定是律师和家属的“杰作”,法律是不可能由“哥们义气”掌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