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锦绣龙城小区的孙先生反映,小区内有业主不满有人深晚打篮球,用锤子将小区篮球场篮板上的钢化玻璃砸碎。(荆楚网5月10日讯)
小区物业公司客服主管彭先生介绍,篮球场去年完工,建成后,物业公司规定篮球场开放时间为上午8点至晚上8点,以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但仍有部分业主经常在此打球到深夜,物业人员曾反复巡逻劝说,还是有人违反规定。
彭先生称,篮板损失约3000元。这已不是该业主第一次有类似行为。去年上半年,曾有老年人在篮球场附近跳广场舞,这名业主觉得休息受到影响,有天晚上将对方的音响砸坏。事后,物业要求跳舞的老人们更换了场地。
这样的问题可能在各小区都存在。小区文化、体育设施的修建,成了居民矛盾的焦点,物业管理确实是进退两难。一些跳舞的人不分时段、喇叭声音震天,完全只顾自己的娱乐,不考虑附近居民的生活。附近居民过来反应情况,还往往倚老卖老,蛮狠不讲理。
跳舞的中老年人认为,年轻人有大把的娱乐场所与方式,可是他们的活动场所实在有限,小区的广场就成了他们仅有的娱乐场所之一。跳广场舞扰民,可是谁又考虑过他们的娱乐与健身需要呢?老年人的心理不满也情有可原。
广场跳舞等活动,成了社会“公敌”,抗议措施“层出不穷”:2013年4月,成都一小区几家临街住户由于长期受广场舞音乐困扰,一气之下向跳舞人群扔水弹;2013年8月,北京昌平区,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声音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56岁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还放出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2013年10月,武汉一小区内正在跳广场舞的人群遭楼上业主泼粪……最新的一则消息则是温州市中区新国光商住广场上的居民不堪与他们一河之隔的松台广场上的“大妈舞”,而集资26万,购得原本是用来强声驱暴、灾害事件(地震、洪水等)指挥调度的高音炮大喇叭6台,以毒攻毒,对广场舞兴正隆的大妈反复播送: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天下午2点开始,“警告声”一直播放到傍晚5点多。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受不了了,陆续打道回府。
小区居民多,生活不能没有文体活动,如何做到文体活动与生活不冲突?是物业管理的当务之急,是小区居民道德建设的当务之急。老年人要健身要快乐,是合理合法的,应该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引导他们“老有所乐”,但是,老年人要多想想他人,不管怎么样,不能噪音扰民,跳舞时间也应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老人也该自重,才能赢得年轻人的尊重与谅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区文体活动看来是小事,其实是大事。小区在这个方面要制定活动方案,全体居民要将心比心,共同遵守,创造和谐的居住小区。文体活动人人爱,关键在于时间安排要有人性化,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烦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