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凌晨1时,四川宜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5.12”公交车燃烧事件系人为纵火,事件造成1人当场死亡,乘客和参与救援群众入院观察、治疗人员共计77人,其中重症3人、危重9人。其中,有1人因伤势较轻已出院返家。(中国新闻网5月13日讯)
通报会称,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是人为造成,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是纵火犯罪嫌疑人。51岁的余跃海系四川内江人,其纵火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中。
死者已经消失,但他造成的恐怖阴影难以遁形,让人不能不深刻反思,痛定思痛。一个人一把火烧伤了我们这个大集体,不只是宜宾感到悲痛,我们每一个地方无不伤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悲剧?为什么要这样狠心肠制造社会悲剧?有问题不能好好反映情况,通过积极有效的途径来解决?以死了之,还要这么多人付出代价,于心不忍呀?!
宜宾公交车纵火案的发生,让我们很快联想到2013年6月7日18时20分发生的厦门公交车大火,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纵火嫌疑人陈水总当场烧死。
1954年出生的纵火犯陈水总,是名70年代插队知青,1983年回城,政府始终没安排工作,只能打零工度日。90年代陈在家门口开了一家汤圆店,后因没营业执照被取缔,直至1994年,40岁的陈水总才取了媳妇。案发前几年,陈水总多在家附近打零工糊口度日。其间,还开过一间摊口只有半米宽的“麻糍”小摊,但又被取缔,失去了生活来源。从当年3月陈水总又开始“上访”,想办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障,但辖区派出所将陈水总年龄少写了一岁,不予办理。陈水总在派出所和市信访办之间寻求解决,但跑了22次都没办成,“总被推来推去,没有人给办理。”绝望之极的陈水总,写了遗书、采取似人体炸弹恐怖手段以无辜同类生命为代价进行报复。
惩恶扬善,人人有责。厦门、宜宾公交车放火案的犯罪行为,明显带有报复社会的恶劣性质,这种报复行为不可饶恕,我们表示最严厉的谴责。
前车之鉴,是防止恶性案件发生的必要环节。宜宾这一纵火案件,真相是什么?世人关注。但愿不是下一个“陈水总”版本。不过,余跃海为什么要发泄犯罪?原因非找到不可,还要公布于众。
如果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注意平时工作的深入基层,不及时排除隐患,不将事故防止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了,就会是惨案,给人民群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甚至于生命攸关。遇事我们都要想想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寻找根源才能根除。否则诛了陈水总还有张水总王水总。
公安安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危害公安安全的犯罪分子理所当然要千刀万剐!我们在痛恨的同时,能否将预防工作做得更牢固?更扎实?更有效?那么,对社会存在的危害性巨大的问题要条分缕析,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充满情怀地去摸底调查,关心群众,排忧解难,治病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