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有一点‘辣味’,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应该认识到,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善用批评武器,才能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
追朔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批评作为一种政治行为便已大行其道,进而成就了一个在思想上“百家争鸣”的时代,留下了诸如《触龙说赵太后》、《邹忌讽齐王纳谏》等大量劝谏故事,展示了一种妙到毫巅的批评艺术。以色列流传有一个法则,又称“第十人理论”,当一个人因为主观因素认为一件事是对的时候,第二个人沿着第一个人的思路也会产生相同的看法,以此类推直到第九个人也是产生同样的看法,第十个人就必须反对前面九人的看法,并尝试从反面来看待这个问题。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事物发展是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旦批评犯了“集体失语症”,整个社会就会呈现一潭死水的景象,缺乏激浊扬清的活力。
批评是朵带刺的鲜花,对待批评必须要有容人、容事、容言的肚量和睿智。《战国策》记载:“威王乃下令,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现在有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平素就像被宠坏的孩子,听惯了阿谀逢迎之语,耳朵里容不得半点杂音,对待批评反唇相讥,下级部属噤若寒蝉、唯唯诺诺,致使“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防空炮”的现象屡见不鲜。善待批评意见,就是要怀着“无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谦卑态度,发自内心的重新审视自己,以求改进提高。事实上,真刀实枪的批评往往一阵见血、直戳短处,痛快淋漓之余不免让人难堪甚至下不了台,假若批评对象没有虚怀若谷的胸怀和闻过则喜的智慧,就会将批评之声扼杀于萌芽之初。
所谓“苦口良药,逆耳忠言”。毫无疑问,在党内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完善自我和推进工作应该是大有裨益的。然而,批评不同于涂着蜜糖的阿谀,它往往声色俱厉热衷于揭短亮丑,容易得罪人,和人们渴望得到认可的愿望相距甚远,不怎么受人待见。贤明如唐太宗李世民,在一次朝堂会议之后,也对敢于直言的魏征动了想杀的念头。当前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是批评的声音还太少,批评的“辣味”还远远不够。追根溯源,还是“得罪领导怕穿小鞋,得罪下级怕丢选票,得罪同级怕伤和气”的心理在作祟。实际上,我国自秦汉起便设立“谏官”专职,有“不以言罪”的惯例。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打消顾虑敢于拿起批评武器,必须在加强党性修养,严格党内生活的同时,特别注重从选人用人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一系列相关配套机制,坚决破除“一言堂”、“家长制”和“唯票取人”等,进一步细化党员干部评价标准,真正让出以公心、敢于直言的人得表彰、受重用,用制度土壤悉心锻造批评这柄利器。
当然,批评还须把握一个“火候”,既不能寡淡无味,也不能大肆散布火药味,要特别注意防止两种不良倾向。一种是争当老好人,说话不痛不痒,实有“隔靴搔痒”之嫌;另一种是不分青红皂白发牢骚,挟私怨而行打击报复之实,这些都完全背离了批评的原始初衷,归根结底,还是私欲饱胀的念头破坏了批评的本来味道。应该来说,有效的批评应该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在理性思考和辩证分析的基础之上,立场鲜明地指出错误缺点的同时,着重于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从而使人心悦诚服,积极促进事物发展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