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进行了记者问答。按照2013年10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集中规范清理工作。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清理工作中,对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更加从严把握,共清理229人次。看到这样的数据,不得不为这次清理工作拍手叫好。这次清理,将那些政企不分的“高管”、“董事”清理出去,对某些得到企业重金聘请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促使他们依照《意见》的要求履行相关免职程序。
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的关键在于“兼”。由于是兼职,就容易导致角色定位不清,常常将政企的职务混为一谈,用手中的权利为企业开“绿灯”,造成职责混乱与错位;由于是兼职,带有主观观点,缺乏企业责任意识,搞瞎指挥或者不作为,发生滥用职权和渎职失职问题;由于是兼职,已经获得公务员应有的报酬,还可以另外取得兼职收入,而往往兼职收入远高于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就会引导价值观的偏离,追求高收入,一味“向钱看”,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福利,而不是为人民谋福利;由于是兼职,就容易运用权利来给兼职的企业遮上一把“保护伞”,扰乱市场正常竞争的秩序,为兼职企业谋取方便甚至不合法的利益。
习总书记说过“要想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要想发财就不要来当官”。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够提高企业的效率,这样的“兼职”我认为还是不做为好。不如把心思放在本职工作上,做好所管所理之事,当好人民公仆的角色,为人民群众去谋取福利,做一个服务性政府(部门)党员干部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