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6月19日《东方早报》)
建建拆拆、拆拆建建的游戏,在全国各地反复上演。昨天张三市长拍板决定上马的项目,耗资数万上亿;今天李四市长决定予以拆除,又费资上亿数万。有时,王五市长自己决定修建的建筑,过了几天,自己又下令将其拆除。
这些工程项目,怎么规划,如何决策,怎样修建,人民群众一无所知。同样,这些工程项目,影响了什么,阻碍了什么,为什么又要被拆除,人民群众还是一无所知。
所以,群众曾戏言“规划是鬼话”。再好、再完美的规划,还不如领导的一句指示。领导一句话,街道可以转向,公路可以改道,绿地可以修房,河道可以建楼,大楼可以加层。真是没有什么做不到,只怕领导没想到。
这就是明显的权力大于制度,权力大于一切。当权力不受制约,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那么带来的的后果则是不可设想,影响将是极其深远。不受监督的权力所带来的灾害,已经发生得太多太多了,就如许多工程项目一样,建好就拆,拆了又建,群众已经是从震惊到习惯,从淡然到漠视,从忍耐到鄙夷。
花2.7亿巨资去修建文化长廊,肯定是有理由的,而仅过3年时间,又花3亿元去拆除它,也肯定是有原因的。但这一修一拆,近6个多亿的巨资,纳税人的交纳的血汗钱,就在瞎折腾中烟消云散,这其中难道就不应该让决策的领导承担失职、渎职的责任?
是修错了,还是拆错了?或者两个都错了?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瞎决策、瞎指挥、瞎胡闹的事,屡见不鲜、层出不穷,但真正追究责任的又有几个?
如果再让此类问题继续发生,再听之任之,人民群众的利益怎么得以保证,政府的公信力怎么得以维护?因此,2.7亿投资的文化长廊,决不能就这么再花3亿一拆了之,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必须得有人出来承担责任。
(作者系新宁县纪委宣教室 唐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