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遮丑”

邵阳新闻在线2014/07/03 10:56:37 分享到

  也许是因为丑事总不及美事那么光彩、荣耀,因而“家丑不可外扬”长期以来是人们固守的行为准则之一。但光说“不外扬”并不等于能够达到“不扬”的目的,因为媒体特别是网络已跨出了时空界限。于是,一旦出了“丑事”,一些人为达到“不扬”之目的便千方百计来“遮丑”,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丑”的影响降至最低。而就其“遮丑”的手段来看,可以归纳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是“以俊遮丑”。这类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中,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一旦有了一点“丑”或出现了一点“丑事”,总是想方设法地与“俊”联系起来,挖空心思找角度、寻事例、编理由,把“丑”说成“俊”。一“俊”遮掩不住,就举出十“俊”、百“俊”甚至千“俊”来,大有一股不将“丑”完全盖住不罢休的劲头。其结果虽收不到“一俊遮百丑”的功效,但最终还是能不见“丑”的踪影,只剩下“俊”了,而这也实为一件自得其乐的快事。

  二是“以假遮丑”。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确实有那么一些人信奉“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之宗旨,且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假话。这些人能把芝麻小的事说成西瓜大的事,也可以把西瓜大的事说成芝麻小的事。于是乎,工作中出了问题、有了“丑事”,他们不但不自责,反而尽自己“特长”,拉一帮秀才“冲锋陷阵”,作笔下生花之“把戏”,结果会把责任事故编成动人心弦的英雄故事,使本应问责的事情变成了受奖的理由。

  三是“以小丑遮大丑”。这类人在出了“丑”之后,自感无法“瞒天过海”了,于是态度令人满意,诚恳地“承认”错误、“交待”问题,但仔细分析其所承认的错误、交待的问题,就会发现其所讲的尽是一些鸡毛蒜皮、细枝末节、不足挂齿的小事,而那些实质性的问题却很少涉及,讲起来也是支支吾吾,想用一些小事充人耳目,来一个“献出虾米留下鱼”,企图用“交待”出的“小丑”遮住“大丑”,用承认的小错误来蒙混过关。

  四是“以前丑遮后丑”。有些人无论出了什么问题,也不论被别人揭露出什么“丑事”,不是去深挖思想根源,也不是去从自身找原因,更不是积极的承认错误,而是下功夫去“追根溯源”,要么翻历史,要么讲客观,要么算旧帐。有的说这是“上一任班子留下的尾巴”,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有的说这是由于“客观条件有限”,“条件尚不成熟引发的”等等,唯独不讲自己工作的失误、决策的偏差,想借“前过”而掩“后失”,用“旧伤痕”遮盖“新伤痕”。

  以上几遮,虽不能涵盖喜爱遮丑人的全部遮丑术,但也可以使人略见一斑。其实,遮丑者之所以绞尽脑汁掩人耳目,其目的说穿了无外乎三种:一是为了骗取上级的信任,二是为自己升迁积累功绩,三是为逃避党纪政纪追究。至于说“为了保全单位的名誉”、“为了增加地方的收入”、“为了群众的利益”等等,完全是一种借口托辞,更是一种自欺欺人的鬼话。不过话又说回来,遮丑者之所能把“丑”说成“美”,把“丑”遮掩得天衣无缝,并非其遮术高明,而是与一些当权者只喜欢看“俊”观“美”、不愿见“丑”闻“错”有关。有的领导明知哪里有问题,就是不愿意迈开双脚前去调查,也不愿意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更不愿意深入实际解决一些棘手问题,这就在无形中就为钟情“遮丑术”的人打开了方便之门,提供了优惠条件;有的领导虽然已经发现“丑”的苗头,但生怕得罪人,更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使自己的“丑”暴露在大众面前,于是只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要得到美的东西,就必须荡涤丑的东西。“丑”既然靠遮也遮不住,倒不如让它亮出来,也有利于别人接受教训,以防再犯。

     (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袁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