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里住读四年多后,今年21岁的河北学生李强感觉只是做了一场梦:拿不到毕业证,学校的注册名录上,也找不到他的名字。(7月3日《楚天都市报》)
这些年来,高招录取期间,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家长迫切给子女选择“好”学校的心理设局诈骗:冒充高校招生“中介机构代理人”、谎称有“机动名额”“特批指标”“计划外招生”、谎称军队院校在地方招收委培生等。考生除了收到正规途径发放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外,大多数考生(有些甚至是未上线考生)还收到种类繁多的录取通知书,如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教自学考试助考班录取通知书、个别高校非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等,甚至是假录取通知书。尽管有关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温馨提示”,但总有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上当受骗。
面对各种各样的招生诈骗“陷阱”,广大考生及家长一定要谨慎行事,三思而后行。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是看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方是否是考生自己志愿填报的学校。二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验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方是否为经教育部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三是通过正规渠道(如登录高校网站、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到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等),则该通知书是真实可信的。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通知书。
另外,学校及有关部门要严守考生信息,不要将考生信息泄漏出去;教育、公安等部门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考生及家长避免上当受骗;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招生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