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河南省扶沟县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曾向原上级检察长行贿和介绍行贿被免职,不久即被重新启用,任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薄玉龙称,自己确曾涉案被免职,但被重新启用是因为领导认可他曾经的工作表现。(7月4日,中国日报网)
行贿罪是刑事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但是,周口市扶沟县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在行贿和介绍行贿等事迹败露之后,却仅仅是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被免职处分,并没有被追究任何的刑事责任,其中的缘由早已让人猜疑不断。而更加离谱的事情是,在被免职之后没多久,就走马上任,被任命为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这种官场上“去而复返”的怪相不禁让群众生疑,让群众心寒。
对于官场上“去而复返”的怪相,薄玉龙解释称,之所以能再回来任职,是因为领导考虑了他过去的综合工作表现。那么正如网友所问:难道周口检察院没有人才可用了吗?非要启用一个违法犯罪分子吗?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却让一个有行贿历史的前国家公职人员来检查别人的行贿问题,这么做难道是要用其“长处”,提高反渎职工作的效率?
领导仅仅是觉得问题官员过去的综合表现可以就随意任用,折射出问题官员复出的随意性,领导同意了就能再次任用,这是否又是官僚主义的做派,其合理性、合法性必然会遭到公众质疑。在此事件中,问题官员的复出缺乏必要的公开与透明,让公众不得不往坏处想,不仅刺痛了公众的敏感神经,也削弱了党纪国法的威严性。
如果真如薄玉龙所说的这其中还有其他的因果关系,不像公众所想象的那样,那么,请及时告知大家,不要再让公众猜疑,毕竟这个岗位是要害之处,不能总让人担心这个岗位是否会在有犯罪前科的人手中“沦陷”了。另外,官员涉及到犯罪,就说明自身的政治信仰早已出了问题,早已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了,再次复出任职,也只会是一颗定时“炸弹”,迟早也会再次出问题,这样的官员被任用,领导真的就能放心?再说了,这样的官员用与不用,请问问人民群众同意不同意。
(作者系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局 徐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