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案例通报”栏目公布了山西广东查处的3起弄虚作假用人案件。其中,山西查处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存在伪造虚假年龄、虚假身份、虚假任职经历等问题。山西查处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其父黄长泉任稷山县财政局局长期间进入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室查看黄梅芳档案,乘档案管理员王某某不在场时,将黄梅芳实际出生日期从1972年4月涂改为1975年4月。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存在工作经历弄虚作假、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等问题。
在公布这一系列造假案件的同时与笔者一样的基层机关工作者无不拍手称赞,这一行为标示着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都终将暴露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群众,接受组织的监督和严惩。干部档案造假,首先是个人诚信的问题,人无不信而不立,在生活在一个人没有诚信,得不到朋友亲人的信任,自然做事举步维艰,在严肃的政府机关中,干部档案造假,就是一种辜负组织信任,欺骗组织的违法犯及行为。其次,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新版《干部任用条例》明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十大纪律,强调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等,干部档案造价显然是一种对组织对纪律的藐视。最后,违背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官员选拔原则干部人事档案是一面镜子,能够清晰地展示干部的基本信息和成长经历,是选任干部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很多干部档案造假就是为了追求升迁等获得政治利益,由于犯纪的隐蔽性,真让某些干部获得政治利益,不利于领导干部的选拔,影响的选拔的公平和正义。
但是,笔者不禁要问,为什么近年来爆出干部档案造假案例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这些造假干部能用轻易修改档案,通过“假档案”成功实现人事调动政途进步,绝不是特例,绝不是凭自己能够办到的,其中牵涉各单位领导的权力结盟、利益输送、腐败勾结,更应严查,给群众一个交代,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因此笔者认为,重拳出击干部档案造假才能还公正廉洁干部清风。
一是要加大自查普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对人选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要仔细核查,不得放过任何疑点。要注重事前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任用事项一律无效,防止出现违规破格提拔干部、任人唯亲、借竞争性选拔变相违规用人等问题。
二是要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对于干部造假的责任人,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对档案造假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三是要健全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做好民众的宣传工作,让民众了解有这样的渠道曝光干部违法犯及行为。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查核、严肃处理。及时有效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是要要求组工干部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坚持公道正派。干部档案造假,与组织干部工作息息相关,因为组织部管理干部档案。组工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带头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作者系绥宁县梅坪乡人民政府组织干事 肖和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