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只见免职 不见引咎辞职

邵阳新闻在线2014/07/18 15:57:53 分享到

  7月17日,根据目前调查已掌握的事实,湖南省湘潭市、长沙市决定对在“7.10”重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4名领导干部给予先期问责,分别免去雨湖区副区长袁典凡、雨湖区教育局副局长屈志辉、雨湖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利光、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李戒的职务。(7月17日红网)

  “7.10”重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是指7月10日下午5时许,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途径湘潭市交界的长沙市岳麓区干子村时,翻入水库。此事故共致11人遇难,包括8名幼儿和3位成人。

  11人遇难,必将会造成11个家庭的不幸,尤其其中有8名幼儿,更是让人痛心不已。如此重大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是理所当然,但大家在表示强烈关注的同时,不由得要问,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为什么就没有一个领导站出来,承担责任,引咎辞职?

  这令人联想到三个月前,4月16日韩国客轮岁月号沉没事故,造成281人遇难,23人失踪,并且遇难和失踪的大部分是学生。事故发生后第二天,韩国总统朴槿惠赶到事发现场,向全国民众表示致歉,其歉疚的泪水,通过电视直播的画面,让人印象极其深刻。不久,4月27日,韩国总理郑烘原宣布引咎辞职。

  而纵观我国的各类灾难事故发生后,却鲜见有官员站出来引咎辞职。据网易新闻报告,2004年至2007年7月,全国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领导干部共有6824人,其中引咎辞职305人,责令辞职1204人,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245人。尔后,此类报道更是少之又少。

  其实,早在2004年月,中央就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规定了在九项情况下,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这是从政策层面,规定了应当引咎辞职的范围。作为一名有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因自身工作失误,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时候,应当勇敢地站出来,主动引咎辞职,以承担责任,并抚慰伤亡者亲属的伤痛。

  一分权力,十分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因此,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们,不要只看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沉迷于享用权力的快感,同时必须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当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就应当挺身而出,勇于面对,敢于担当。

  如果只会一味的享用权力,而不愿去主动承担责任,那么这样的权力必将是不会稳固的。

     (作者系新宁县纪委宣教室 唐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