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西安临潼警方于近日联合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传销窝点开展了专项打击,共清理传销窝点55处,抓获参与传销人员418名,其中大学生占40%左右。经审查,这些大学生多是被以招工面试、网友会见、旅游观光等名义骗入传销组织的。
大学生涉入传销案件,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自2003年以来,媒体曾数次报道一些大学生因为被传销团伙欺骗而上当:2003年9月,广西查获一个传销窝点,涉案人员500多人,其中90%是大学生;半年之后,湖北、河南、陕西、云南等10多个省份的2000多名大学生在重庆“欧曼丽”传销案件中受骗;2010年8月,南京市查获了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一起在校大学生传销案,案件涉及33所高校的834名在校大学生……一个花季的年龄,一个即将走向社会、奔向美好未来的青年,却被传销所残害,这是多么的可悲!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被人们称为“经济邪教”,不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而且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容易引发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难道这些大学生就不知道传销的这些实质与危害吗?肯定不是。那到底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屡屡跌入传销陷阱呢?
首先,应该说与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有关。近年来,各地高校不断扩招,因而引发了大学生的就业困难问题。从人山人海的人才招聘市场、千军万马的公务员考场,我们不难想象大学生的就业难度,对“毕业即失业”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孩子,在其进入大学之前就已经举债了。四年大学,这些懂得替父母分忧的孩子选择了助学贷款,毕业后挣钱还贷也就成为他们的第一愿望,因为他们不想留下“不讲诚信”的人生不良记录,而这无疑为极具欺骗性的传销提供了便利,使他们成为传销的俘虏。
其次,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严重缺乏也是原因之一。新一代的大学生,在目前教育体制的禁锢下,几乎是以应试教育为主的,对于社会实践的知识恐怕十分欠缺。尤其是独生子女,从小生活在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里,家长不肯让孩子吃一点苦,受一点累,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接触的东西有限,因而缺乏对社会的了解、认知与适应,缺乏对一些现象和问题的基本判断。当他们即将结束学生生活、步入社会时,面对传销的花言巧语和“好工作、高收入”的诱惑,很容易上当受骗。
再次,与一些大学的教育方式也脱不了干系。学校本来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有些大学在教育中存在有不注重实践经验、机械地讲解枯燥理论的现象,影响了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加上就业形势的严峻,他们难免疏于防范。更为可怕的是,一些人进入传销组织后,容易被洗脑,在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方面出现偏颇,整天幻想着一夜暴富,甚至逾越自身的道德和良知底线,把聪明才智运用到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传销当中,而不再想通过具体的工作或辛勤的劳动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另外,与个别地方缺乏对传销现象的打击力度也不无关系。在有的地区,传销禁而不绝,打而不灭,恰似“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里面到底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当地的有关部门是不是以“拉动经济”为借口而睁只眼闭只眼,笔者不敢断然臆想。但一些地方传销现象蔓延,一些大学生频频上当,当地的有关部门是否应该思考一下自己履职尽责的程度呢?
所以,面对大学生涉案传销的报道,家长、教育部门和全社会都应该反醒,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则应该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让大学生能够有个安全的就业环境,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作者系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袁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