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于防止权力异化、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建立良好市场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意见》中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并非一概不允许,按照规定,只要符合相关年限、业务范围等相关要求,到相关企业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处部董事,只要不取酬是可以的。所以,对于退休党政领导是否兼职我们要理性对待,只要不是出于利益取向的兼职,退休人员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为企业提供服务,那是可取的。
对于如何防止退休兼职利益化应该有以下几项举措:一、群众监督举报制;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有时能了解到或获知上级领导无法掌握的信息,公开群众、企业职工举报渠道应该是第一道防线。二、建立严格监管机制;对于有违反《意见》相关规定在企业兼职并取得报酬的,必须严格查处并予以追责,让违规者得到相关的处罚,以儆效尤。三、加强原任职单位的主管责任;虽以退休,但是每个退休干部依然要有单位归属感,只有原任职单位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监管,才能真正的全面掌握他们的任职动态,把兼职利益化扼杀在摇篮。
(作者系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崀山镇政府 胡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