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以来,各地各单位都认真组织召开了关于党员民主评议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有些地区的相互评议有“辣”味,让被评议党员“红红脸”“出出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而有些地区的评议内容千遍一律、十分浅显,很是“手软”。究其原因,恐怕是大多数参评党员担忧,自己的评议内容若太过真实犀利,会伤及同事之间的感情,彼此落下意见与隔阂。那么,党员之间的民主评议需要“畏首畏尾”,选择性评议吗?显然不然。
从严从实的民主评议,是按照党章规定,通过客观的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践行党章要求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严”是指严肃和严格,“实”则是指客观事实,二者都是针对问题而非针对人的客观标准,绝非“抓辫子”“穿小鞋”般的人身攻击。不严不实的选择性评议,一则本身就是形式主义的体现,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要求的漠视和讽刺;二则也无法真正查摆出党员个人的问题,让整改落实工作无法做到有的放矢。
民主评议是我们党自我整肃、保持纯洁性的重要法宝。历史上延安整风运动中曾党内曾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最终使全党确立了一条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使干部在思想上大大提高,使全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并进一步成熟起来。
民主评议在具体开展过程中也可以适当添加一些科学的、人性化的因素。譬如,在评议会之前,党员之间可先敲好警钟,知会对方客观的评议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对方查摆问题,更好地成长和进步,以寻求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党组织也应更加关注评议后的互相帮助解决问题的过程,让党员干部习惯于在这种常态化的“学习--反思和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的模式下不断寻求自我提升。
(作者系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回龙寺镇人民政府 尹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