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危化品运输悲剧须三管齐下

邵阳新闻在线2014/07/30 11:29:41 分享到

  又是一起危化品运输中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境内邵怀段1309KM处,一辆装载危险化学品(酒精)的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追尾后爆炸燃烧。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辆大客车、3辆货车、1辆小客车燃烧,43人死亡、6人受伤。而在此前的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同样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42辆车损毁。

  危化品由于其危险性,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但我国每年有2亿吨危险化学品来往运输,数量巨大,单纯靠堵和禁无法解决问题。如何有效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根治危化品运输悲剧须三管齐下。

  普通公路运输重在警示性。危化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警示标志一定要清晰醒目,易于识别,必要时可在交管部门指导下安装声音装置,提示行人及其他车辆避让。

  高速公路运输重在限制性。有些人看到,在高速公路上危化品车辆出事故如此惨烈,就想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山西交通管理部门曾在3.1事故发生后,发布公告:2014年3月5日起一年内,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但此事引起了社会较大反响,又于5月8日发布通告,自5月11日起,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山西省高速公路通行。危化品车辆完全禁止上高速是不可取的,因为危化品车辆走高速,可节省运输时间,从理论上来说,这就降低了发生事故的概率;另外,只要是合规车辆都可上高速,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危化品车辆不能上高速。但为了控制危险性,对危化车辆进行限制是很有必要的。例如,司机在凌晨2点至5点是最疲劳期,现在明确规定,大客车必须停车休息,危化品车辆也完全可以参照这一条,进行强制休息;另外,危化品车辆在高速路上一定要限速限距;再者,在前方发生塌方、或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交通拥堵等情况时,要求危化品车辆靠边停车,等交通畅通后再通行,等等。

  非法改装、非法运营重在严打。对危化品车辆管制严,必然会出现有些人以普通车辆改装运输危化品、以逃脱监管的现象。例如,这次沪昆高速上的悲剧,肇事的小货车就是非法改装运酒精的,为了逃避检查,车厢侧面还装了个门进行伪装,交警看不到里面的东西,危化品运输变成了“流动炸药库”。我国刑法中有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对于非法改装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品、非法从事营运的,完全符合这一罪名,绝不能只是简单的以交通事故罪对他们进行处罚,还要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定罪,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打掉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作者系湖南冷水江市金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贸部 周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