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笔者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下面简称《规定》)近日已正式出台,拟对全省已退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月发放奖励金80元。预计我省今年投入21亿多元,受益人口约有91万余人。(湖南日报8月19日讯)
湖南省出台的《规定》,适用范围明确,具体条件也相当明了,操作性强。此次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对象为全体城镇居民,包括无工作单位的城镇纯居民,将历史遗留问题中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的对象也纳入奖励范围,直接受益人群约91万余人,实现了城镇居民的全覆盖。
湖南省对独生子女奖励的政策与标准,富有人性化,标准合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家庭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待遇。
目前,全国有23个省份建立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但奖励标准各不相同,有的是增发基本工资5%的退休金,有的是给予2000至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有的是前两种方式并行。而我省此次实施的奖励政策是每人每月80元,按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周岁计算,每人可领取奖励金约1.5万元,在全国属于标准最高的省份之一。
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鼓励优生优育,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不控制人口基数,地球这个载体无法承受。资源有限,人多是患。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衣食住行就多一份负担。湖南省要实现“两型”“四化”社会,必须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生育应该成为我们的自觉自愿,减轻负担,减少生育胎儿是重要方面。
也许有人说,从今年起,全国各省不是对城镇“单独”人员批生二胎,湖南省也按时执行了,是不是不提倡独生子女政策了呢?是不是放开生育啦?肯定不是。批生二胎还是要“批准”,违反规定就是超生。批生二胎不是非要生育二胎,不愿意生育的还是好事,还是明智行为。
湖南省出台的《规定》。是对独生子女父母和未生育子女父母的特殊关怀,也是对过去忠实实践独生子女政策的人员的奖励,更是对控制人口增长的提示。独生子女父母为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贡献,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应该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平平安安,无忧无虑。
《规定》出台,老百姓拍手叫好,顺应民心。这一优惠政策牵涉面相当宽广,下一步是迅速落实到人,特别是企业单位和社区服务,如何核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各家各户,是保障《规定》不走样不落空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