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国庆节将至,8月26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人民团体、高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秋、国庆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南国早报8月27日A103版讯)
杜绝节日腐败,近些年来,各级纪委不厌其烦,都要给领导干部“送礼”——廉洁奉公防范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今年给大家送了八份“礼”——“八个严禁”: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等各种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三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玩乐等;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相关拜访活动;五是严禁单位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七是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八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纵观大大小小的案发贪官,他们的腐败都是从小到大,“一发而不可收拾”。腐败始于礼,防微杜渐,廉洁奉公要从防“礼”开始。
据有关部门调查,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节日收礼到底是“风俗”还是“腐败”呢?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一是要判断收礼者与送礼者之间是否存在着明确、具体的工作制约和利益需求关系;二是要看收礼者是否明了“礼物”的确切目的。只要双方的经济往来超出了基于一般人际关系的礼尚往来范畴,具有权钱交易的特征,就是行贿、受贿。
“节日腐败”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如何才能铲除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呢?
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节日腐败”是日常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腐败是权力缺乏监督的副产品。不想贪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的结果,靠的是道德的力量;而无法接受公款贿赂,则要靠制度、靠机制,使得官员面对诱惑即使想贪,但也由于制度、机制健全而无法下手。因此,遏制“节日腐败”就是要着重解决监督机制的问题,逐步健全完善党内外监督、上下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机制,用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来保证遏制“节日腐败”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应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多深入实际搞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大造声势,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
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解决“节日腐败”问题,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由于“节日腐败”要比平时更具诱惑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对“节日腐败”有更强的抵制力,具体应做到四防:一是防松弦,拒腐防变一刻也松不得,节假日尤为要紧;二是防叩门,对于那些超出正常往来范围的不速之客借拜年送来的“红包”,第一次就要果断地拒之门外;三是防盲从,不能盲目攀比,认为上级能收我的礼,我也能收下级的礼、别的单位能搞,我们单位也能搞;四是防“情贿”,要把握好“人情往来”的尺度。
每逢佳节倍思亲。节日清廉是人生清廉的重要保护。执纪执法机关应充分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例,高举执纪执法“利器”——一案双查,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措施,加强教育,多管齐下,坚决遏制“节日腐败”的蔓延和泛滥,并逐步消除这一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