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教育局发出《关于2014年直属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对新教师提出着装要求:男老师要穿短袖衬衫或T恤、长裤;女老师要穿有领有袖服装,不得染发染甲,不得穿短裤超短裙,不得穿拖鞋。(9月1日《钱江晚报》)
教师着装问题的讨论在社会中一直存在,但是,标准是什么,由谁来制定,却一直是模糊不清的问题。人们总是用模糊不清的道德眼光来作为判断乃至挑剔的标准,因而产生了诸多争议。
衣着是教师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起着美化教师形象的作用,“得体”的衣着,有利于教师良好形象的树立。但厦门市教育局对新教师提出的着装要求,显然有“扼杀个性”的嫌疑,不仅90后新老师有些懵,连80后家长也不淡定了:老师穿得太古板,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审美观?
规范教师着装的出发点是为了孩子和课堂,是为了净化校园环境。可学校并非世外桃源,当下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化,人们的审美观也在变化,加之有电视、网络等传播途径,学生可模仿的对象越来越多,已经不再局限于老师了,所以老师形象没必要太刻板,也可以张扬个性,只是不要太“过”。
40多年前,无论是老师、学生还是社会人士,无论是春夏还是秋冬,无论是男还是女,都用长衣长裤包裹得严严实实,若有人不小心“露”了点肉(除头和手臂外),就会被耻笑,被视为异类,更莫说染发染甲、描唇画眉了。现在社会上穿超短裙、吊带衫或露脐装、黑丝袜或肉色丝袜的摩登女郎比比皆是,穿背心(甚至赤膊)、短裤、拖鞋的男士也大有人在,已经很普遍了,我们不要用老眼光来看待新事物,人们的审美观改变了,受众的接受度也高了。教师着装只要不是太夸张,有点小清新范是可以的,只要学生能接纳和时代允许,教育行政部门不必自作多情,人们也不必纠缠。
再说,课堂教学效果、师德高低与教师着装很难说有什么关系,更何况在越来越强调尊重学生个性的今天,我们能奢望一个呆板、无活力、无个性、缺乏时代感的教师培养出有个性的学生吗?
因此,老师适度打扮,时尚而不失分寸,是可以在学生和家长面前给自己加分的。学生对自己喜欢的老师的课,总是听得特别认真,学习效果当然会更好。因为“亲其师,信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