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大二女学生小卓失联2天后,其父前往惠州学院所在的惠城区马庄派出所报警。(9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自8月以来,女大学生失踪、遇害的恶性事件频发,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人们不禁追问:谁之责?
学生本人之责。部分当事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据9月11日《现代快报》报道,栖霞公安分局民警9月9日在仙林大学城安排了一次测试,一名民警驾驶迈腾轿车,以找不到路为由搭讪女大学生,结果被搭讪的5名女生中,4人上了陌生人的车。如今的大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与社会接触少,自然不知道社会上还有“凶险”,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加之单纯和无知,致使不法分子滋生“邪恶”的念头并下手。
家长与社会之责。女大学生失踪、遇害了,社会舆论总是责骂受害者,说她们太愚蠢、太无能,太书生气,活该倒霉。这是不公平的。受害者有责,但我们也应反思,她们生活的空间安全吗?我们给了她们多少安全防范知识?
无论是搭错车而遇害的女大学生,还是被骗遭性侵的少女,每一个逝去的或者带泪的青春脸庞,都是这个社会的隐痛,都是这个国家的哀伤,都足以让我们心痛、追悔、反思和改进。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其再度发生?
教。女大学生防范意识薄弱,有关部门和家长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范教育”。如民警进学校对大中学生开展防范人身、财产侵害等宣传教育,也可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定期刊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以案说法,提醒学生加强防范。家长应从小教育孩子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和受骗。比如,不能随便与陌生人搭讪,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能为了便宜为了方便就搭乘“黑车”;夜晚尽量不要前往偏僻地段;更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等等。
防。女生自我保护,预防高于一切。尽管我们相信这个世界好人比坏人多,但我们也应该明白,世界远不像童话般单纯,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保护自己、关心家人,学生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应该时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上。
惩。要改变女生不安全的状况,还需要通过加强立法和强化监督来实现。以更强有力的手段打击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以更有效的社会治理手段,有效地改善整个社会的治安环境,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空间。
总之,保护学生,减少失联事件的发生,既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犯罪的震慑和打击力度,更需要加强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