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照顾父母亲本来是子女的义务,是责无旁贷的“本职工作”。现在,南京将创新纪录,给专门照顾父母的子女也发放“月工资金”,确实是“天方夜谭”,政府的本意是什么,鼓励子女养老送终,孝敬父母亲,特别是在父母最需要照顾的时段,要不离不弃。
南京市民政局将要创新的项目,其实也是有条件的,不是在家孝敬父母就有“月工资”的。请看规定:
南京养老服务新举措
A.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覆盖人群
“五类老人”
■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
■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
■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
■百岁老人;
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补贴政策
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由此看来,这样的条件之下,子女不放弃工作放弃爱好,是难以尽孝的。如果说,真的放弃工作,全心全意为孝老服务,那么几百元的“月工资”如何能生活呢?因此,这项创新服务,吸引力不会太大。孝敬老人固然应当,但用极少的月工资来调动民间热情,难度很大。
笔者以为,用“月工资”来奖励子女尽孝,不如发展城市和乡村敬老院,推动社会机构养老送终,政府购买服务,比起子女在家陪伴老父母可能更好。俗话说得好,久病床头无孝子。子女尽孝,百分之百尽心尽力的还不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