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台八项规定规范党风政风、文风会风,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从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到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不管是在作风建设上,还是工作落实上,抑或是在解决老百姓诉求上,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公费吃喝不见了,下访调研变多了,办事效率提高了,诉求渠道畅通了,新规定让全社会感到了变化、看到了希望。
然而,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上,仍然存在“不屑”“不愿”“不会”打通的问题,因此,我党必须坚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干部,以防不正之风重演。10月8日,在中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新的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8点要求,这正是我党重视党风政风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抵御“四风”反弹回潮的警惕性和坚定决心。
用制度固化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长效机制一定要起作用,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建章立制必须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要以查摆问题为基础和依据,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制定规范性、长效性、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建章立制必须要坚持让人民满意的标准,贴近群众,做好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工作,让群众参与进来,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转化为制度;建章立制必须要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制度重在落实,只有落实好,才能发挥其真正的意义与价值,所以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情况,对症下药。
用外部监督实效提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把干部监督管理贯穿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虚心向群众学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事前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监督,少数监督转变为多数监督。通过设立干部监督邮箱、干部违法违纪举报电话等,确保群众的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保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举报,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坚持做到有信必查、有信必复,并严格保护举报人,增强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