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搬倒“三座大山”,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轨期,市场经济这支“无形的手”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发展、大繁荣的国际关系格局及和平、稳定的国内政治环境也赋予群众路线新的内涵,并对群众路线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以民之所望引领群众路线需要我们强化服务意识。服务意识并非笼统的一句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强化服务意识必先去除公务员脑海中的管理者意识,让广大公务员在内心深处自觉将自己定义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非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或者管理者,将公共服务作为一项产品推向市场出售给社会公众,让其在市场中接受竞争,并最终由产品的购买者——人民群众行使选择的权利。因为人民群众才是这些产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最终承担产品成本的人。唯有先强化当权者之服务意识,我们的官员才会真正、主动的对人民负责而非唯上级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才会真正具有现实可能性。正如撒切尔夫人所言,“我们想的是什么,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服务意识的强化是为人民服务的基础和前提,若共产党人丧失此意识,其所谓的“权为民所用”只可能是为官之道,“情为民所系”只可能是矫揉造作,“利为民所谋”也只可能是干打雷、不下雨。
其次,以民之所望引领群众路线需要我们细分群众需求。市场经济是供需经济,生产者唯有提供迎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公共服务产品虽然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但其在本质上也符合市场的一般规律,要使其效用最大化,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光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并不够,我们还需加强用户体验,深入细致的了解民众真正的利益诉求和指向,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以最少的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人民群众解决干尽可能多的实事,力求实现行政效率最大化。
再次,以民之所望引领群众路线需要我们创新服务方式。正如人不可能两次踏过同一条河流一样,我们也不可能碰到两个完全一模一样的问题。事物永远是变化的、发展的,其在符合社会共性的同时必然伴随着特殊性。为民众排忧解纷不仅需要强烈的服务意识并深悉民间疾苦,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抓住矛盾的特殊性创新性的提出解决路径,这才是我们践行群众路线的目的与归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唯一秘诀在于永无止境的创新。正如江泽民所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群众路线之所以能带领我们取得如此巨大的成绩,其核心就在于创新,它凝结了我们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集体智慧,并在以后的发展中伴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被注入新的活力。
最后,以民之所望引领群众路线需要我们深入发动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变迁的决定力量。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公共产品领域,人民群众作为消费者,是作为生产者即政府的衣食父母。在商品经济中,顾客是上帝。如果我们提供的公共产品对广大人民群众没有效用,消费者将会选择用脚投票——拒绝消费,届时,我们共产党人将失去存在的价值与立命之本,时代和人民必将抛弃我们。因此,发动群众的前提是我们能为人民干实事,我们提供的服务对他们有价值。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合力解决身边的纠纷,动员一切力量进行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司法工作实践中,我们同样要坚持以民之所望来指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强化司法为民的大局意识,让“服务者”理念深入到每一个法官心中,流遍全身,融入血液与骨髓,让每一个承办人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耐心倾听民众诉求,了解案件的真正症结所在,运用创新性的思维方式,为当事人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基层组织及相关群众的力量,使矛盾得到快速、稳妥的解决。
(作者系邵阳市隆回县人民法院 欧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