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支教工作要落实三个到位

邵阳新闻在线2014/11/18 09:49:22 分享到

  “三区”是三类地区的一个简称,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三区”以县为基本单位,由国家确定受援县名单,共涉及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72个县市区和团场。2012年底,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从2013年至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含普通高中,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每年为“三区”培训3000名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的工作目标。这就是“三区”教师专项计划。(11月6日湖南教育政务网)

  “三区”支教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两年了,支教教师很不容易,他们放弃了大城市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忍受与家人分离的寂寞清苦。他们这份情怀,这份无私奉献精神,非常值得我们敬佩和悉心呵护。各地在实施“三区”支教工作中取得了不少的成功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今年9月底,湖南省在慈利县组织了慈利、绥宁、沅陵、会同、江永、石门等6县“三区”支教教师座谈会。会上,支教教师代表对支教工作的意义认识很深刻,工作也充满热情,对相关的政策措施表示满意,表现出人民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但通过座谈,也了解到支教教师工作生活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受援学校、派出单位有些工作还不尽如人意。省教育厅当即要求参加座谈的‍6县教育局领导,就支教教师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受援学校立即整改。为了继续更好地搞好今后6年的“三区”支教工作,笔者认为,必须继续认真地落实以下三个到位:

  首先必须使“三区”支教教师的思想认识要落实到位。一方面要从思想上彻底纠正“三区”支教的错误认识,不要把“支教”看作是“劳改”或者“充军”,更不能把“支教”的教师当作“劳改犯”或者“苦行僧”;“支教”不是“惩罚”,“支教”是祖国的需要,是时代的召唤,它与“参军”一样,本身就是一件光荣的事情;“支教”是一种美德,只有优秀教师才能做到,“支教”作为优秀教师的一项任务,精神难能可贵。可是,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曾经却用“支教”来惩罚教师,使“支教”工作变了味,完全失去了“支教”本身的意义。另一方面要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支教”的重要性,实施“三区”支教工作是党中央为了促进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助推“三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选派经济发达地区的优秀教师进行“三区”支教,不仅可以锻炼自己的意志,树立“吃苦耐劳”的思想,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且能够改变“三区”教育的落后面貌,促进“三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实现我国教育的“均衡发展”,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所以,做好对口教育支援,巩固对口支援机制,实现教育、人才、扶贫工作的互相促进,必将为各省“三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新气象、添加新活力,意义十分重大。

  其次必须使“三区”支教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按照中央文件规定,“三区”支教工作人均2万元选派工作经费,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不增加市州、县级财政的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前所未有,为各地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均衡配置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持。由于“三区”农村人居分散,“三区”小学大多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规模很小,学校各方面条件都很差,所以,改善“三区”支教教师的经济待遇,保障“三区”支教教师的合法权益是搞好“三区”支教工作的关键。例如,在过去的两年里,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都由中央和省财政负责,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教师选派工作经费都由派出地负责。受援的48个“三区”县不仅是全省教育扶持的重点,也是人才支持、扶贫开发的主战场。一是“三区”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支教教师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对于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特别优秀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教师奖励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二是“三区”支教教师享有支教工作补贴。除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支教教师享有每人每年2万元的工作补贴,必须花在支教教师身上,严禁挪作他用。据了解,长沙、岳阳派出地市州教师保险费用都由单位承担,直接把这2万元按月发到了支教教师账户上。湘西把到州内的“三区”支教教师纳入武陵山片区基层教育卫生人员特殊津贴发放对象范围,每月由自治州财政发放300-700元不等的支教津贴。总体上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已达成共识,决不能在经济上亏待“三区”支教教师;三是“三区”支教教师享有人身意外保险。按规定,支教教师派出报到前,各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为支教教师购买保额不低于4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

  再次是各省“三区”支教教师的选配标准要落实到位。要统筹好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阶段支教教师的选派问题,精心选派支教教师。支教教师主要从城区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选派。要严把“三区”支教教师的选拔标准:首先一定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能和师风,而且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有教师专业技术作为支撑,至少是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同时要本人自愿写出申请;其次必须从各方面做好思想准备,并且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承受恶劣的自然环境和交通不便的压力,能够适应艰苦环境下的“支教”生活;再次要有丰富的知识水平和先进的教育观念,在知识的传授上,应该是个样样精通的“多面手",要既能够教语文,又能够教数学;既能够教音体美,也能够教英语。在教学方法上,要能够根据山区孩子的知识水平和山区学校的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和各种有用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同时要坚持“以校为家”的思想,经常与孩子们打成一片,用"爱"和"责任"感动学生,才能真正搞好“三区”支教工作。

  总之,要充分发挥好“三区”支教教师引领带动作用。选派的支教教师一般安排到县级以下学校连续任教,重点安排到乡镇学校、村级学校(教学点)任教。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要切实培训一大批“三区”紧缺的专业教师、骨干教师。受援地要利用外派教师支教的宝贵机会,有计划、分批次的安排区域内紧缺专业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参加脱产培训,相关培训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内民族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挂职培训、“歆语工程”湖南省民族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等项目统筹安排。例如,从2013年起至2020年,湖南省每年将组织1400名左右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每年为“三区”培训不少于200名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