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教育部公布了两个国家考试招生改革配套方案,其中之一是明年起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项,中学须真实记录学生3年表现,高校逐步以此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12月16日《法制晚报》)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2014年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2017年将全面推进。多位专家表示,随着今天两个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9月份国务院政策已经开始真正落地,也预示着我国高考改革已经全面进入了深水区。
为了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减轻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使高校科学选才,今后高考改革的重点是如何实施“多元录取”机制。所谓“多元录取”机制就是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来择优录取,同时高校要逐步扩大自主录取的比例,可以推荐录取,也可以定向录取,还可以破格录取,这样就可以招来不同才能的学生,特别是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以突破我们现在高考招生制度对学生评价的局限,用各种途径进入高等学校,这就是我们现在提出来的高考招生制度中的“多元录取”机制。
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高考,都是按文理分科进行的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是必考科目,考文科的外加文科综合成绩,考理科的外加理科综合成绩,也就是大家所说的3+x的考试,高校在招生时就依据这些考试的高考总分数进行录取。
今后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试科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最好的一次计入总分;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每科做到“学完即考”、“一科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也就是说,将来学生的高考成绩将会是“3+3”模式,除了统一高考的语数外三科外,还要加上自己选择的三科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从这样的设计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进行竞争,“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使得文理不分科成为了可能。”教育部基础二司司长郑富芝说。
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笔者建议,要结合素质教育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修改现行的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方法和考试方法。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应该从“知识、能力、品格、特长”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并且要有相应的操作细则对每个学生进行合理的量化评估,考试内容既要考书本知识,也要考实践知识,考试手段可采用口试、笔试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同时,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例如,对于一考定终身制的调整,有人认为,一考定终身问题将成为过去式,教育部现在已经出台一些方案,像北京市准备试点,会考(就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加上特别的选择性考试。会考是一块,高考是第二块,第三块是选择性考,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数学好就选数学,这个分将纳入学分。这三块合起来成为高考招生的标准之一。
高校要全面实施“多元录取”机制,关键是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努力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这就要求各地的高中学校都要从学生刚进入高一时起,学校和班主任就要着手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项内容。并且要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对每个学生进行合理的量化评估,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二是要及时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真正做到“学完即考”、“一科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这就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同时要决心做到像高考统一考试那样严格考试纪律和规范阅卷秩序,杜绝各种舞弊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继续做好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统一考试工作。为此,高考要做到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统一阅卷,英语的两次考试也要一统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