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中学的李老师刚休完婚假回到学校,马上受到学校和长沙市教育局纪委的调查,因为有家长投诉“班级家委会成员收钱给老师送礼”,投诉的家长把板子基本打在“家委会”身上。投诉者在信中表示,老师是不会也不敢开口要礼物的,但是因为家委会的存在,“在班上收钱,把大家的钱当自己的钱送给老师,老师肯定高兴”。(12月18日《长沙晚报》)
为了加强家校联系,现在每个学校建立“家校通”沟通平台,每个班都会成立家委会。家委会应该是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自治组织。然而,现实中,家委会却变了味。家委会成员一般是学校、班主任“钦点”,既然是“钦点”,无论是收取补课费还是集资筹款或是收取班级活动费什么的,他们大都心领神会,积极主动,成为学校、老师的代言工具,成了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成了榨取家长“讨好”老师的组织。
本案中的家委会,“在班上收钱,把大家的钱当自己的钱送给老师”以“讨好”老师,为的是能换取老师对自家孩子的特殊关照。这也引起了其他家长的不满。某些学校正是利用家长的这一心理,动辄以家委会的名义,变着法儿乱收费。如此,只会“惯”坏学校,“惯”坏老师。
相比,国外的家委会更独立,参与性更广,甚至还会影响学校的教育管理体制。家委会权利很大,有时候甚至选择哪门课程,课程选哪套教材,家委会的意见都是重要参考。家委会是真正影响到了孩子教育。当然这就要求家委会成员比较了解教育,本身接受过高学历教育。
中国的家委会何时不再是学校的“传声筒”,不再是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而真正成为学校和普通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起到对全体教职工及学校工作的监督作用,将是很多学生和家长所期待的,也是教育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