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2年4月,国务院制定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此后,全国各地建立了因地制宜的校车运营管理制度,其中大多实行的是市场化运营模式。
我市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校车管理相关要求,形成了校车公司化管理模式。校车公司的管理为政府的校车管理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分担了部门监管职责,减轻了一些工作压力,但仍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年底,我队参加了由市校车办组织,对武冈市辖区的嘉鑫、平吉、乐章、君平四家校车进行了年终考核,校车公司的雏形正在形成,作用正在发挥,弊端也在凸显。
一、校车公司管理的现状
我市四家校车公司都筹建或租赁了场地,配备了2-4名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了车主、驾驶人、照管员安全学习,设立了安全宣传专栏和橱窗,登记了驾驶人的违法事故信息,排查了校车通行线路的安全隐患,收缴了挂靠车辆的安全押金,稽查了校车运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收集了车辆的交强险、三者险及乘运险,申报了驾驶人的准驾证、校车标牌。
校车公司分四大片归口管理了散落在我市城乡道路的校车,为我市校车管理工作打下了一些基础,为校车源头管理增添了力量。特别是2014年“7.10”湘潭校车溺水事故、“11.19”山东蓬莱校车事故后,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加重了对校车公司和校车经营者的安全监管,实行“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财政补贴”的运营模式,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行积极引导,从财政中予以适当补贴,加重对新购置标准校车的补贴力度,提高了公司、学校购置新校车的积极性,缓解了接送学生的压力,不同程度保障了行车安全,有效防止了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校车公司管理存在的问题
校车公司化管理模式为政府部门分担了部门工作量,但作为一个民营公司,仍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校车不同程度存在超载现象。学生接送市场需求大,加之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一致,造成了学生上、下学集中出行,校车公司的运力不足,学生蜂拥而上,驾驶人置若罔闻。就是从公司统一发车,单线接送人数略超核载人数,为了核算成本校车公司、驾驶人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心存侥幸,只要不被交警查处就万事大吉。
其次,安全设施不全,安检员缺位。通过这次检查校车公司专用校车,发现车辆灭火器失效,逃生锤丢失,GPS监控未安装,而因为没有专职安检人员,对车辆的转向、制动等安检设施的日常检修工作无法正常运转。
第三,校车运行成本高,收不抵支。校车日常运行时间较短,接送客源范围较窄。如果不是每年各级财政适当补贴,根本无法运行。就是在目前情况下,仍然是入不敷出,除了一次性投资十多万元购车费外,每年的驾驶人工资、油料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透支了收取学生的交通费。
第四,公司收取个体校车的风险金未统一监管。校车公司为了提高各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同时也为了转移部分经济风险,分别向各校车车主或承包人收取了风险抵押金。但这些押金没有得到有效监管,有些被公司挪用添置了校车,或作为公司的日常开支,没有真正用于风险储备,一旦风险来临,难以抽出资金抵抗风险,解决燃眉之急。
三、校车公司化管理的建议
要使校车公司正常健康运转,为政府校车办起到真正分忧解难作用,作为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和校车办公室,要加强对校车公司的监管、引导、扶助,使其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第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要从根本上消除超载现象。首先,政府要增加预算,增加校车新购补贴,提高校车使用者的积极性,多购置标准校车,解决运力紧张与市场需求的矛盾。其次,新增油料补贴,像短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一样享受政府油料补贴,避免出现成本高,收益低,校车运行不下去现象。
第二,校车办要加强对校车公司的监管,校车办要经常性开展对校车公司的业务指导、安全和职责的监管,对各公司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存入指定的银行,由校车办与校车公司共同签章后才能提取,把风险金用在刀刃上,防止被公司挤占、挪用。
三、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各校实行错时上、下学。各学校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年级提前或推迟上下学,错时上下学有效防止学生高峰出行,挤乘校车。为校车挤出往返运输时间,提高现有校车运行效力。
四、校车公司加强对公司校车的安全检查
每个校车公司至少培训出1-2名专职安全员,对公司的校车安全性能,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性检查、维护,确保校车运行途中车况安全,有效防止机械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