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县委书记培训班上提出要做到“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一个党政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心中有戒”,那么办事情就是随心所欲,想当然,就不能按法律和规矩去办事。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的黄浦区政府的党政领导干部就是“心中无戒”的典型,在那么大的公众活动中,保安、警力安排明显不足,突发事件处置预警方案存在缺陷,而在活动举办当中黄浦区政府的最高党政领导及有关人员却在壹藏餐厅公款大吃大喝。中央多次发文不准公款吃喝,黄浦区政府的党政领导却置中央的禁令而不顾,顶风作案,不收敛、不收手,完全是把“八项规定”当儿戏。如果不是踩踏事件的发生,他们的公款吃喝可能不会有人举报,真的是拔出萝卜带出了泥。
领导干部是经过党的多年培养后才走出领导岗位的,心中早已清楚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但有些人认为公款吃喝只是小事一桩,追究起来最多是通报批评或警告之类的处分,无伤大雅,处分过轻是他们肆无忌惮的缘由。和尚为什么会守清规戒律,因为他们把佛看作是心中不可侵犯的神灵,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会被逐出佛门而还俗,六根清静是皈依佛门最先决的条件,进了这条门就不会有绝对的自由,就要受条条框框的约束。有的人想当官,如果各项条件都具备,这是施展才华和抱负的好事,可为建设国家作贡献和为人民造福,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当上了领导干部后就要受党纪国法的约束,要按纪律和规矩去工作。时刻要把党纪国法装在心中,不该拿的就不要拿,不该去的地方就不要去,做到“心中有戒”,否则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领导干部每天应检查自己每天的行为,是否有违法违纪的地方,防微杜渐,每天要做到“心中有戒”,要如履薄冰,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使命,不忘党和人民的嘱托,切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今天违反情节轻微的纪律没有被人发现,侥幸躲过,明天就可能胆子越大,去犯人民无法原谅的大错,有的还走上了不归路。无数个贪官都在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声泪俱下的忏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但为时已晚了。“心中有戒”是每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安全着陆的护身符,只有做到这一点,才会画上人生圆满的句号,而不是过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党的执政基业才会稳如泰山,坚不可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