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河北团第二组小组讨论会开始时,约有三分之一的代表没来参加会议。会议中途,又有代表陆续退场,剩下的代表仅有一半多一点。河北省委副书记赵勇当场“发飙”:“当人大代表不能浏览观光,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啊。想当人大代表的时候是什么劲头啊!不能当上了就不负责任啊。”听到这番话,那些仅仅为了“到京一游”的人大代表们,都应该感到脸红吧。
人大代表,顾名思义,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反映人民心声,为人民谋福利的人。他们来自于群众,却又不同于一般群众。人民将“话筒”交给他们,赋予他们信任的同时,也给他们肩上加了一副沉甸甸的担子。这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
然而,有少数人大代表,在竞选时信誓旦旦,拍胸脯作保证,牛皮吹到了天上,一旦成功当选,立马就笼罩在人大代表的光环之下,忘了当初的誓言与承诺。他们把进京参加“两会”看作是福利,是身份的象征,是一次公款旅游的绝佳机会。在他们看来,开会是次要的,参会代表千千万,多自己不多,少自己不少,可要是错失了这次观光旅游或拉关系的好机会,那才是大大的遗憾。于是乎,各种迟到、早退、缺席,也就屡见不鲜了。
人大代表出席率之所以不高,一方面是思想上不重视,对百姓疾苦体会不深,民情民意了解较少,对代表、选民负责的观念不强,受代表、选民监督的意识淡薄。另一方面,由于不少代表身处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的双重身份,在代表活动时,也会因忙于公务而缺席。这些都大大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履职,造成了人大代表荣誉与责任的背离。
人大代表不是“哑巴代表”,拿着话筒不发声;不是“荣誉代表”,“占着茅坑不拉屎”;更不是“旅游代表”,游山玩水不参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首先要有自律意识,主动学习关于人大工作的相关机制,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做一个懂规矩的“代言人”;其次,要有进取意识,努力吸取新知识、新经验、新方法,要向老代表学习,多与经验丰富的基层代表相接触,关注行业发展新动态,避免老生常谈,做一个能创新的“代言人”;再次,要有群众意识,深入广大群众,深入选区,真正了解人民的生产生活现状,通过他们的建议、意见,历练自身行为,而不是想当然地曝些“雷人提案”,做一个有底气的“代言人”。
如此,人大代表的“到京一游”才有了更多的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