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研创的《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发布。报告结果显示,教育信息透明度最高前五位大学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大清华等传统名校未进前十名,排名靠后。(3月11日环球网)
不否认,我国高校信息公开在进步,从高校领导出国公开到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从内部公布到社会公开,从督促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示到反馈性调查报告《2014年度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报告》的出炉,记录了我国高等教育透明化的进步。
但是,透过《2014年度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报告》,我们看到的是全国各高校信息普遍不够透明的共性。《报告》显示,直属高校信息完备性普遍不高,及格率为88%,即尚有约五分之一被调查高校信息不完备,若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标准,则及格率将低至76%。要知道,评估的标准尚停留在“只看有无,不问好坏”的层面。不谈真实性,遑论监督,不在调查范围的那些高校信息公开程度自然更是堪忧。
虽然,高校信息公开水平只是反映高等学校管理水平和依法治校水平的指标之一,与各高校的历史沉淀、学术氛围、学术能力没有直接关系,也不等同于全国高校排名榜,不是各高校求生存谋发展的必选项,但却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民主化、法治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密切相关。
各高校信息公开大考中的“差评”,来源于各高校对于学校事务行政化、隐秘化的惯性依赖,也有各高校被动公开、积极性不高的懒政行为,如一些高校害怕信息公开或引出自身腐败等问题,还有学校担心,公布信息过多会无法与其他高校竞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要“外去高校行政化,内修办学现代化”,外部,要逐渐取消高校和校长的行政级别,内部则要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是,“政府放权,高校要接得住”,怎样避免“政府放权”,高校治理反而恶化、师生权益被破坏、学术腐败问题滋生?推行高校信息公开、透明是一条必经之路。
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首先,要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扩大信息公开试点范围。不止招生、财务、人事、基建等腐败高发领域的信息披露,还要将师生关心的其他问题纳入,务求详细,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隐秘只会让毒瘤在紧闭的门后滋生溃烂。将信息公开的大学扩展至非985、211高校,以强制公开来倒逼高校主动信息公开。
其次,信息公布可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渠道和书面、报告等传统方式,便于公众阅读、查阅、理解,不能设置人为的障碍。在信息公开的实践中,负有公开义务的高校不能采取打擦边球的形式,在网页上较不显著的位置放置重要信息,或者在公众检索、查阅过程中设置技术障碍,阻挠相关利益群体和公众对信息的获取。
第三,实行第三方评估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坚持无利益关联的第三方评估,注重日常检测而非搞突袭。“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难点在监督”,因此要将信息公开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确保真实性,对外有益于建立高校问责制,深化与社会的有效联系;对内有益于实现民主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增强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