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许多大学都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列入综合素质考察的内容,这种规定在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同时,也让部分学生做公益的动机不再单纯。(3月19日《齐鲁晚报》)
每年3月,许多单位都会开展丰富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可否认,这当中绝大多数都认真安排,精心组织,让志愿者们在活动中感悟雷锋精神,传承雷锋精神。然而,也确有带着某种功利而走形式的:或是为了完成上级分派的任务;或是为自己的企业做宣传,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或是为了捞政绩;或是为得到某种奖励,等等。如此种种,作秀味儿“呛眼刺鼻”。
齐鲁晚报记者从一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口中得知:“这是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参加是有加分奖励的。”
学雷锋有奖励,岂不让爱心变味,让雷锋蒙羞?爱心无价,非名利所能衡量。学雷锋做好事,不仅仅是对他人奉献爱心,同时也是志愿者们追寻人生意义、肯定自身价值的一个过程。如果带有功利目的,不仅误解了雷锋和雷锋精神,更玷污了雷锋精神。再说,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是志愿者们一种自觉行为,是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需外在的物质奖励。如果用“物质刺激”来“激励”志愿者们学雷锋,不仅让志愿者们感到尴尬,使爱心变味,更是让雷锋蒙羞。
雷锋用他伟大的人格和博大的爱心,树起了一面彰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高尚的共产主义品格的旗帜。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种随着时代进步而与时俱进的精神。它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开花”,是因为它与中国千百年来崇尚的基本道德高度一致,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愿和追求的象征,有着不可否定、不可抹杀的心灵感召力。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提倡学雷锋,让雷锋精神代代相传。
雷锋为人民服务从来就不需要什么奖励(连姓名都不让人知道),但他一直默默坚持做好事。我们如果带着某种功利去学雷锋,就不是学雷锋,是给雷锋脸上抹黑,是亵渎雷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