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标准、严要求、硬手段完善制度

邵阳新闻在线2015/03/26 16:55:13 分享到

   2014年12月,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努力探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专家指出,与西方社会同类制度相比,我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四大鲜明特色:广、全、实、严。(2015-03-23新华网)

  广,即报告主体范围广;全,即报告内容全;实,即报告内容真实,并建立抽查核实机制;严,即对抽查核实结果与报告不符者,从严处置。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我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正在摸索中不断前进,逐步走向成熟。在前进的过程中需要用高标准、严要求、硬手段来不断助推,使其更加完善。

  高标准,即要求制度涉及到的报告主体,无论是谁,都应该按照制度要求,如实填写报告内容,保证填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坚决打击抱着侥幸心理少填、漏填或是不填、错填的行为。

  严要求,即建立抽查核实机制对报告的内容不断进行抽查、验证和核实,一旦发现有瞒报、伪报、漏报等现象发生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五个一律”严肃处置,以此来保证填报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强化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督促、监管和约束力度,遏制领导干部失信失德行为。

  硬手段,即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让制度得以全面贯彻和执行,并进一步趋于完善。制度的难点不在于制定,而在于执行。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用强硬的手段来有效利用抽查核实的结果,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保证每一个环节都“不放一滴水”。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不断丰富制度范围、内容和效果,让制度更有有效和完善。

  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能止于“填报完成”,更不能止于制度的建立,而是应该用高标准、严要求和硬手段来有效推进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同时,不断探索,不断学习,让制度更完善,让效果更持久,让人们更受益,让干部更廉正,让社会更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