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监察部4月3日发布的消息,今年2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9类问题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环比数据不降反升,即使在其余下降的8类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查处量仍然居高不下,以致于中纪委批评一些领导干部依然把禁令当“耳旁风”。
八项规定这份禁令为何只有“部分奏效”,其中原因我们不难发现:一是领导干部的惯性思维使然,由于长期把公权力当成私产谋私变现、揩公家油的行为习惯成自然,即使在禁令的断喝之下依然惯性行驶,难以在短时间内刹车;二是侥幸心理作祟,一些人打着过节、习俗等特殊时期的幌子,用公款大吃大喝,自以为理由很“正当”,心存侥幸,或着抱着“法不责众”的从众心态,盲目跟风;三是制度本身还存有漏洞,比如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群众监督渠道不畅通等。其中前两种原因本质的根源一样,都是思想防线没有筑牢,内心对纪律认同不深刻,没搞清楚遵纪与守法的关系。一些违纪行为正是因为看似没有违法,才放松了对于遵守纪律的要求。
违法必先始于违纪,一些腐败行为往往是从违纪开始的,因而纪律是第一道防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不断正风肃纪,把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摆在比以往更加重要的位置,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加大对违纪行为的通报力度,这正是为了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人。随着反腐败斗争越深入,越是强调“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懂得,守纪先于守法,守纪是守法的源头和基础,因而对守纪的要求也必然严于守法,如果说违反纪律犹可恕,违反法律则无商量余地,必然付出代价,这是要极力避免的。可现在的情况是,守纪这条底线,有些人却把它当成了上限,遵守的标准自然被降低了许多。直到违法后落得锒铛入狱,才明白守纪的必要和可贵。
提升守纪意识是立足当前反腐形势,除顽疾、防反弹的固本机制,也是实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关键一步,而这既需要内心的自我约束,又要靠外部的无缝监管。一方面,要从主观上深化认识,自我完善,遵守纪律没有禁区和盲区,没有所谓的特殊时期,没有各种看似合理的借口,不应“不以恶小而为之”,自觉慎始、慎独、慎微,才能让守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另一方面,要让纪律本身更具生命力,通过严格到位的执行、优化监督举报渠道,在日常监管中将纪律落细落小落实,充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的作用,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