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长沙市教育局公布2015年“新概念三好学生”、长沙市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结果,2114名学生获得“长沙市新概念三好学生”荣誉。“新概念三好学生”有别于传统的“三好学生”,即“在学校做好学生,在家里做好孩子,在社区做好公民”,只有这三方面都很出色的学生才可评为“三好学生”。其中,“社区好公民”的考评就是以社区实践活动为依据。(红网长沙4月7日讯)
“新概念三好学生”评比是对几十年来的教育评价实践“纠偏”的一种有益的尝试,是基础教育“育人”目标的回归。因为,“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决定了“人”不仅是手段,“人”更是目的,“人”远重于“才”。我们的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如何培养杰出人“才”,而是如何培养真正的“人”。毕竟,传统的“三好学生”的标准虽然有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但因受评价主体仅仅为学校这一条件的局限,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停留在“在学校做好学生”这一个层面,甚至有时就只着眼于“学习好”,跟真正的“人”尚有一定的距离。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是作为教育评价重要组成部分的学生评价的重头戏,其出发点在于通过评选出学生群体中的“榜样”来激励、引领学生群体的健康发展。评选的结果既是对“榜样”们本身综合素质的充分肯定,又为群体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若评选出的“榜样”仅仅符合“在学校做好学生”的条件,甚至只是“学习好”,那就不仅难以发挥“榜样”们引领学生群体关注他人,关注社会的作用,还会严重影响学生群体的价值取向,进而严重影响“育人”目标的实现。细究起来,近几年国内某些大学校园内曾经出现的校园凶杀、投毒援交、桃色丑闻等恶性案件,跟基础教育评价的“偏差”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如今,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早已在各地全面铺开。在评价体系的改革上,各地都在进行大胆的探索。长沙市教育局此次推出的“新概念三好学生”评选,其有别于传统“三好学生”的“在学校做好学生,在家里做好孩子,在社区做好公民”的“三好”标准,既切合基础教育实际,又极具可操作性。这一尝试无疑能为教育评价提供相对靠谱的经验,更有利于基础教育“育人”目标的回归。
教育的目标是“育人”,“育人”须有评价标准。对学生的评价需要“新概念”,对教育的其他方面的评价又何尝不需要“新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