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了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其中规定,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有网友认为此新规值得推广,作业太多有时确实做不完,但也有网友表示,此举会助长孩子惰性,对其今后的学习将更加不利。对此,你怎么看?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出台的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
笔者认为,青少年时期是长知识和长身体的关键时期,要想使青少年时期既要学到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又要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适当的家庭作业还是非常必要的。山东省教育厅的这一新规完全符合青少年既长知识又长身体的需要,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这是因为一方面仅靠一节课的教学,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是不透彻的,课后作业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刚升一年级的新生,更是要强化课后辅导,所以适当的家庭作业不仅可以巩固当天的教学内容,而且还可以通过家庭作业及时掌握学生理解教学内容的情况;同时由于向学生们布置适量的家庭作业既可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也可以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从而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完全符合素质教育中“减负”的需要。而对于少数学习上有一定困难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里可能完不成当天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这就要求学生家长一定要及时地给以适当的辅导和点拨,家长在外地打工的“留守儿童”,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监护人可以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这一新规对于哪些学习上有一定困难的学生来说处理得非常恰当,是一条更具人性化的新举措。
另一方面山东省教育厅还规定,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严禁各地统一组织周考、月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另外,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照每科一套的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这一系列新的规定,不仅可以使目前的中小学校尽快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逐渐走上“素质教育”的正规,而且可以极大地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教师的工作压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到使老师只向学生布置适量的家庭作业,从而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减负”才更有意义。否则,让学生从繁重的家庭作业中走出来只是一句空话。